合同签订后,原告把5万元定金给了中介托管,后来并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内把其余定金转过来,之后在短信互通的情况下说了不卖给对方。打官司时法官却只针对短信内容,却忽视原告违背规定时间内给予定金,结果一审判我们输20W,二审依然维持原判!我觉得很不公平,我们一分钱没收对方的,5W一直放中介监管!法官却认定短信不卖于对方就说我们违约!要我们赔20W那么多!我该怎么做争取最大权益!我在深圳的找第一现场曝光有利于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