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语境下,我们讲的“法治精神”当然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既吸纳并体现了人类法治文明的共同规律和基本价值。
一、理性精神
理性概念源于古希腊时期赫拉克利特提出的“逻各斯”(logos)说,它兼有客观规律和主体理性思维的双重含义,主要是指合客观性(区别于信仰)和合逻辑性(区别于感性、情感和欲望等非理性)。
二、诚信守法的精神
“诚信”作为一种道德准则,中国自古有之,但作为法律术语则是从西方移植而来。“诚实信用”直接语源来自德语Treu und Glauben,法语作bonnefoi,均与拉丁文bonafides有某些渊源关系。德国学者的主导观点是:“诚信原则的内涵是信赖,它在有组织的法律文化中起着一种凝聚作用,特别是相互信赖,它要求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权益。
当前我国基层群众中“信访不信法”的现象突出,老百姓在遇到矛盾纠纷时选择宁愿选择信访,而不去诉讼。与诉讼相比,借助信访渠道来解决问题的最大特色在于,它可能启动行政特别救济程序,处理社会纠纷信访成本的投入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效率更快、效果更好、影响更大。
因此,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养民众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通过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让民众信仰法律、依靠法律,在法律的框架内保护自身权利,解决社会矛盾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_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具体表征
“法治精神”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既吸纳并体现了人类法治文明的共同规律和基本价值,又立足于并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国情和特定价值文化。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具体表征有:
1、理性概念源于古希腊时期赫拉克利特提出的“逻各斯”(logos)说,它兼有客观规律和主体理性思维的双重含义,主要是指合客观性(区别于信仰)和合逻辑性(区别于感性、情感和欲望等非理性)。
2、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曾说过:“理性乃是人用智识理解和应对现实的(有限)能力。有理性的人能够辨识一般性原则并能够把握事物内部、人与事物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某种基本关系。有理性的人有可能以客观的和超然的方式看待世界和判断他人。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精神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当前我国基层群众中“信访不信法”的现象突出,老百姓在遇到矛盾纠纷时选择宁愿选择信访,而不去诉讼。与诉讼相比,借助信访渠道来解决问题的最大特色在于,它可能启动行政特别救济程序,处理社会纠纷信访成本的投入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效率更快、效果更好、影响更大。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具体表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法治精神其实就是一种公共规则意识。所谓公共规则,就是要在具体事情上,对每个人的权利和责任给予具体的分析和界定,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同时也确定每个人应该担负的责任。在权责问题上不依法作具体分析,而是感情用事,就是在用德治否定和取代法治。
这些年来,我们到底是要德治还是法治,纠缠很厉害。为了从这种纠缠中解脱出来,有些人在试图撇开道德问题,单独就法讲法;而另一些人,则只讲道德不讲法。大家总觉得法律与道德是外在并列的两回事,非此即彼,所以才有思想情绪上的冲突和混乱。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具体表征
一 理性精神
理性概念源于古希腊时期赫拉克利特提出的“逻各斯”(logos)说,它兼有客观规律和主体理性思维的双重含义,主要是指合客观性(区别于信仰)和合逻辑性(区别于感性、情感和欲望等非理性)。
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曾说过:“理性乃是人用智识理解和应对现实的(有限)能力。有理性的人能够辨识一般性原则并能够把握事物内部、人与事物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某种基本关系。有理性的人有可能以客观的和超然的方式看待世界和判断他人。
他对事实、人和事件所作的评价,并不是基于他本人的未经分析的冲动、前见和成见,而是基于他对所有有助于形成深思熟虑的判决的证据所作的开放性的和审慎明断的评断。”法治的理性精神也就是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
从而区别于依赖愚昧、无知、迷信、愚忠等非理性因素支撑的人治。
二 诚信守法的精神
“诚信”作为一种道德准则,中国自古有之,但作为法律术语则是从西方移植而来。“诚实信用”直接语源来自德语Treu und Glauben,法语作bonnefoi,均与拉丁文bonafides有某些渊源关系。德国学者的主导观点是:“诚信原则的内涵是信赖,它在有组织的法律文化中起着一种凝聚作用,特别是相互信赖,它要求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权益。
三 尊重法律权威的精神
法律权威体现了法律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过程中基础性和主导性的地位和作用,表明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得到普遍的支持和服从。关于法律权威的来源,分析法学“巨匠”奥斯丁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律权威来源于强制力。而新自然法学家约瑟夫?拉兹则认为,之所以按照权威的指令行事,是因为受指令者更倾向于接受权威者的理由。
四 权利与义务对称的精神
权利与义务对称的精神是社会公正理念在法治方面的具体体现。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正的社会制度要求每个人拥有大致相当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否定特权的存在。
五 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
中国社会正在步入“权利的时代”。近年来,公众的权利意识空前高涨,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年度数量急剧攀升,信访案件数量激增,一些重大司法案件、法治事件,尤其是公民维权事件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有学者统计:2003—2012年,“维权类”法治案件占据了每年度十大法治案件的很大比重。
扩展资料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治本之策。
其一,党执政兴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既要靠改革的力量,也要靠法治的力量。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并驾齐驱,不可偏废。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就必须使党员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其二,人民幸福安康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人民的权益要靠法治来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当前,一些损害群众利益、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的发生,有种种原因,法治精神不彰是一个重要原因。
只有在法治精神引导下形成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各级政府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局面的同时,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风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才能出现人民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其三,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实践证明,加快法治国家建设,既要注重法律制度建设,又要重视更深层面即精神层面的建设,使法治内化为人们的自觉意识,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获得强大的精神支撑。
法律只有进入人的内心世界,被人们所信仰所信赖,法治才能有力量,法律才能有权威。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决不能忽视法治精神的培育。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员网-《求是》评论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员网-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具体表征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市政府法制网-“法治精神”应成为一种信念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法治精神”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既吸纳并体现了人类法治文明的共同规律和基本价值,又立足于并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国情和特定价值文化。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具体表征有:
1、理性概念源于古希腊时期赫拉克利特提出的“逻各斯”(logos)说,它兼有客观规律和主体理性思维的双重含义,主要是指合客观性(区别于信仰)和合逻辑性(区别于感性、情感和欲望等非理性)。
2、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曾说过:“理性乃是人用智识理解和应对现实的(有限)能力。有理性的人能够辨识一般性原则并能够把握事物内部、人与事物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某种基本关系。有理性的人有可能以客观的和超然的方式看待世界和判断他人。
扩展资料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治本之策。
其一,党执政兴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既要靠改革的力量,也要靠法治的力量。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并驾齐驱,不可偏废。
其二,人民幸福安康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人民的权益要靠法治来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当前,一些损害群众利益、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的发生,有种种原因,法治精神不彰是一个重要原因。
其三,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实践证明,加快法治国家建设,既要注重法律制度建设,又要重视更深层面即精神层面的建设,使法治内化为人们的自觉意识,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获得强大的精神支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具体表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员网-《求是》评论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