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你些问题,我们公司是做智能家居,现在买了一些床、沙发、窗帘等家具放在了展厅内作为了样品

 公司采购的家具放到展厅内作为了样品,应该如何做会计分录?可以做库存商品---展厅挂样吗,做费用好像不对,做低值易耗品好像又不太合适, 因为出库的样本 也不廉价。如果做库存商品的话,好像也不对,因为放在展厅时间长了肯定是有损耗的。我该怎么做呢,请你指教啦!在下感激不尽

根据最终结果来判断。
一、做样品,可随时销售掉,不计算损耗,这种情况下,可直接做为库存商品处理。
二、做样品,可随时销售,但会发生折价,也就是说会有损失,这种情况下,应按可预计的损失计提,记入销售费用(但一般不这样处理,因为涉及到所得税前列支,那么实际最终在销售时通过结转成本减少利润就行了,也就是说,不需要处理,与第一条一样)
三、做样品,基本不会销售,如果价值大,可做固定资产,通过折旧分摊成本费用
如果价值不大,做低值易耗品就可以了。如果单价不高,但量较大,可用分期摊销法分摊低值易耗品价值。

供参考追问

公司没有仓库,只有一个样板间,也就是这个展厅,没法盘库,所以可不可以把这些样品从“库存商品--在库”转入“库存商品--展厅样品”,这样反映的会不会清晰一些,之后的销售还是按照你说的第二种情况处理,就是不知道财务上可不可以这样做? 还有展厅买的房屋模型计入哪里比较合适啊?麻烦你啦!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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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2
你们没有店面吗?店面出样不都是有损耗预算的吗?直接计入那部分就可以了?知道本钱,知道售价,样品打一个怎样合理的折扣再次售出,只要不太赔钱就可以了?不懂你问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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