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急事要回家,我提前一天请假公司领导口头答应我的请假,但我请假到期回公司上班,却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我能不能得到公司的经济补偿啊!
现在经理否认答应过我但是公司是以邮件发送我看不到的,由组长发送。
追答《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追问我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吗?有多少胜算。
追答大哦
去吧,没问题的,签了几年合同?
追问谢啦!三年的
追答公司要多付你3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