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果因故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对已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会造成影响。但应该及时告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保证按时、足额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但是需要正常还款满一期后,无未还逾期时,借款人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剩余贷款本金,不用支付违约金。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和结清须知》规定:
1、提前部分还款
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贷款合同》、用于还贷的借记卡(存折)到委托银行指定网点办理还贷手续。
2、提前结清贷款
借款人先到委托银行指定网点还清贷款,再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贷款合同》、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受理通知单》、购房资料、担保和抵押手续等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贷款复核窗口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3、办理时间
每月6日至28日期间非还款日的正常工作日。
4、重要提示
①提前部分还款时,还款须满12期,且最低偿还本金不少于1万元(同时申请缩期的,不低于贷款本金余额的40%)。
②各委托银行的还款步骤不尽相同,借款人可提前咨询各委托银行指定办理点。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参考资料: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业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