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指断掉一节算几级工伤

如题所述

食指断掉一节算十级工伤。

根据《工伤鉴定标准》规定:

十级伤残中包括:

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3、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4、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5、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6、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扩展资料:

工伤鉴定程序: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如果材料不完整的,只能一次性补正全部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符合要求及管辖范围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工伤赔偿标准

百度百科:工伤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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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5

一、左手食指断一节符合十级伤残标准。

十级伤残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劳动者左手食指断,如果认定为工伤,具体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扩展资料:

赔偿计算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食指断掉一节构成十级伤残。
  工伤职工食指末节离断,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之规定,应当评定为十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50px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25px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1250px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2;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6)双眼矫正视力≤0.8;
  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2)晶状体部分脱位;
  23)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5)外伤性瞳孔放大;
  26)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7)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28)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29铬鼻病(无症状者);
  30)嗅觉丧失;
  3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5)鼻中隔穿孔;
  36)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7)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
  39)乳腺修补术后;
  40)放射性损伤导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1)慢性轻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减压性骨坏死I期;
  45)一度牙酸蚀病;
  46)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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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1-24
末节完全离断,构成十级伤残;断两节以上,构成九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6)一手食指2~3节缺失;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第4个回答  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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