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员工提出辞职。后续工作怎么做?

请教各位 工伤鉴定结果已下来,等级10级。正准备给去工伤保险申请报销,员工此时申请离职,如果工伤保险报销费下来再同意员工离职,公司是否还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谢谢各位!~

1、伤残等级10级,是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提出辞职时劳动合同法规赋予的权利,所以员工提出辞职是有理有据的;

2、还未进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和一次性伤残待遇的,其社保是不能停缴的,如果停缴就不能再享受相应待遇,故应该向员工讲明白,待待遇审批下来再辞职;

3、如果员工不同意第二条建议,那就明确告知员工因为辞职导致的相关待遇不能享受的由员工本人承担损失,并签订书面协议;或喊员工直接回家休息,等待遇审批下来了,再来办理手续。

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必须由单位在劳动关系终止时支付的,医疗补助金是社保支付,员工离职后按当地政策申报,这两笔是员工应得的待遇。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七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条件之一: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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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0
1、伤残等级10级,是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提出辞职时劳动合同法规赋予的权利,所以员工提出辞职是有理有据的;2、还未进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和一次性伤残待遇的,其社保是不能停缴的,如果停缴就不能再享受相应待遇,故应该向员工讲明白,待待遇审批下来再辞职;3、如果员工不同意第二条建议,那就明确告知员工因为辞职导致的相关待遇不能享受的由员工本人承担损失,并签订书面协议;或喊员工直接回家休息,等待遇审批下来了,再来办理手续。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必须由单位在劳动关系终止时支付的,医疗补助金是社保支付,员工离职后按当地政策申报,这两笔是员工应得的待遇。
第2个回答  2013-11-10
公司保险报销下不下来,公司都要赔偿辞职员工,得过且过就行,10级赔偿不多,才7个月本人工资,不要和员工闹得不可开交,到时公司损失更大。
第3个回答  2013-11-1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9
10级工伤可享受下列工伤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本人7个月的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月工资;4、住院和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0%工资;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6、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7、评残后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或40%、或30%(依次为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标准)8、辅助器具费:须有医院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同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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