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湖北人)于去年年底在杭州由于斗殴被判8个月(杭州),前不久即将刑满,在狱中,与一犯人发生争执,别人先动手打他,他一气之下还手并将对方打断3根肋骨,现在法院以故意伤人罪起诉并拘留他,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算故意伤人?如果应诉,是否有胜诉的可能性?可否请湖北的律师到杭州替他打官司?如蒙回复,感激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