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1-28
1.1858年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主要内容:①外国公使常驻北京。②增开牛庄(后改营口)、淡水、汉口、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③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④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⑤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2.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条约》主要内容: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②增开天津为商埠
3.1901年清政府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十一国《辛丑条约》主要内容拆毁北京至大沽的所有炮台,准许外国军队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