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时间由于突发心脏病死亡,工厂应承担什么责任?

该员工才上班14天,还在试用期内,也买了社保!病发时虽是上班时间,但是没有在工作。只是个人在玩电脑!死者家属天天来厂里闹事,其家属也知道死者患有心脏病且做过心脏手术!居然要求厂里赔偿30万!真是太过分了。请问按照法律程序,厂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注:因还在试用期,所以没有签劳动合同!

工厂要给员工进行相应赔偿,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按工伤标准进行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分析
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是工伤,建议及时申请工亡认定,认定为工亡的,用人单位需赔偿:一、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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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3
第一,死者是否在上班期间或者上下班路上发生意外;
第二,死者发生意外之前是否存在自杀自残行为;
第三,死者发生意外之前是否酒后上岗。
根据以上三条可以判定死者是否属于工伤。
第2个回答  2009-12-03
上班时间死了就是工厂的责任,不管他当时在干什么或者是不是刚刚试用期
只要是员工就要负责,多少自己谈吧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到社保局做工伤认定:
1.如被认定为工伤而亡,员工家属则会获得60个月员工工资的安葬费、抚养费、补偿金等(企业和社保单位各承担一定数量,具体的请咨询当地社保单位)。
2.如不能认定是工伤而亡,广东省的补助标准有: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广东省劳动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劳薪[1997]115号文)第十条规定。
因为才上班14天,没有签合同也无可厚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一个月内签好即可,就算有违规,也可以赔一个月工资给死者家属。
毕竟是本公司职工,可以组织工会募捐,当然作为经营者不妨捐多一点,以安慰死者家属失去亲人至悲痛。但切不可滋长他人的贪婪之心。
地方不同,规定也不同,仅作参考,具体的不妨请律师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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