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刚满一个月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解散了我可以得到赔偿吗?如能,能拿多少?

如题所述

  如果职工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刚满一个月公司就解散的,职工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工作刚满一个月,公司是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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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04
广东胡律师:

你可以拿到工作1个月折算成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加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第2个回答  2009-12-04
能够拿到双倍工资,仅此而已。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2-04
别多想了,拿到你该得的---那一个月工资你就去找下一份工作吧!补偿是不可能得到的。
第4个回答  2009-12-04
别在此浪费时间了,还是去当地劳动局问比较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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