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目前的工作不满意,经常被人劝说最好“骑驴找马”,找到合适的下家之后再辞职。面试通常是在工作时间的,除非是很强的人,新公司才会额外安排面试的。那么面试时需要请假,而且请的不止一次两次,因为找到合适的没那么容易的。
我想了解一下下面这种情况怎么样?原公司还有一部分工资和提成没发给员工,如果公司发现员工“骑驴找马”(这的确不是很道德的事),提出条件要少发或晚发工资和提成,不写“离职证明”,怎么办呢?劳动局管这事吗?骑驴找马的确不太好的,我感觉。
谢谢大家的意见!
“少发工资”我指的不是扣请假时间的工资,是除此之外的工资。 那中间给公司造成损失?基本没有这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