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出租车出现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让我赔偿份钱,我无异议,但是还让我赔偿他工资,和出现事故时,给车上乘客另找了一辆出租车,由他付给的车费150元!这个钱还要让我支付,合理吗?
再有就是,他说每天份子300元还要让我支付每天平均工资200元,合理吗?
第二天去保险公司定损,给他开了单子了,让他去修车,也定了价了,都没异议!
保险公司人说,他的车撑死2天就能修好,就两天,还有他要去新办一个车牌子105元,总共向我索要1000元,你们觉得多吗?他说他办车牌子和拿车牌那两天也耽误工夫,让我给一定的误工费!
还有他说他也有固定工资,还让我给工资(每天进150元),各位朋友,他要的都合理吗?
我没答应,让他去起诉,可是过去3天了,一点信都没有,我心里没底啊!
那个司机还是个英语特牛的人,跟老外能直接对话,而且经常去远地方,向什么各大远郊景点,不知道这些有影响没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