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本会计学习中,我发现两个关于“生产费用”的划分让我很糊涂:
正确划分应否计入生产费用、期间费用的界限:
生产费用: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
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
但是在“生产费用要素”的分类是这样的:
生产费用按照经济性质(内容)划分,可分为劳动对象消耗的费用、劳动手段消耗的费用和活劳动中必要劳动消耗(或构成成本的活劳动费用)的费用。这在会计上称为生产费用要素,它是由下列项目组成:
1.外购材料:指企业为进行生产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外购燃料:指企业为进行生产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
3.外购动力:指企业为进行生产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包括电力、热力和蒸汽等。
4.工资:指企业所有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
5.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计提并计入费用的职工福利费。
6.折旧费:指企业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计算提取并计入费用的折旧费。
7.利息支出:指企业计入期间费用等的借入款项利息净支出(即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8.税金
9.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项要素的费用支出,如邮电费、旅差费、租赁费、外部加工费和保险费等。
后三项应该是“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范畴啊!为什么又划分到“生产费用要素”里面了?
还有一说是“生产费用”可以分为“计入成本的费用”和“不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当于就是把“生产费用要素”又分成两部分。
我就不明白了,“生产费用”到底要怎么定义啊?!利息支出,四税,和其他杂费到底是进“生产费用”还是“期间费用”啊?!
(1) 完全成本法的产品成本 :包括制造产品所耗费的生产费用,及期间费用。
(2)制造成本法的产品成本:包括制造产品所耗费的生产费用,不包括期间费用。产品成本是生产费用的对象化。
以上两个“生产成本”划分的区别是不是因为一个是“制造成本法”,一个是“完全成本法”的原因?
实际工作中,“完全成本法”有没有企业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