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越崎学院保研政策

如题所述

孙越崎学院保研政策如下:

推荐原则:

1.思想品德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发展素质测评成绩前三年总分不低于60分。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按照孙越崎学院的培养计划,取得已修读课程的全部学分,每门课程(通识教育公选课和辅修课程除外)学分绩点在1.0及以上,且其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课程第一次考核(课程结束时的考核)不及格门次不超过2门;英语必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分425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平均成绩6.0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70分以上。

3.拥有创新精神,获得需求的创新学分

有出国经历的同学,前三年需获得创新学分4个;雅思(IELTS)平均成绩6.0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70分以上、没有出国经历的同学,前三年需获得创新学分6个;英语通过六级的同学,需要获得创新学分8个;英语通过四级,但未通过六级的,需获得创新学分10个。创新学分获得办法参照《孙越崎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4.身体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5.在校期间未因违背学术诚信受到处分。

6.未有受到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情况。

推荐工作注意事项及时间要求: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9月17日(周二)上午10:00前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根据推荐条件分别进行资格审查,于9月18日(周三)前确定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推免资格名单,经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教务部,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取得推荐资格。

3.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参加报名复试工作。申请校外免试研究生落选,或放弃免试研究生的,其免试资格自然取消,学院不得更换推荐名单。

4.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对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中涉及学生自身权益需要申诉时,学生可按《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学生申诉管理规定》办理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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