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侍萍对周朴园的感情

如题所述

鲁侍萍对周朴园的感情:
他对鲁侍萍(即鲁妈)的爱情,应该说不是虚伪的。30多年前,周朴园是个大少爷,曾到德国求过学,并不像他后来的儿子周萍那样胡闹。而鲁侍萍当时是周家的侍女。这女孩子当时漂亮、伶俐,还读过书。在日常的接触中,周朴园感到鲁侍萍很懂事,能听懂他讲的话,服侍很周到,于是,对鲁侍萍产生了感情,犹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对晴雯、袭人那样。以后,就发生了关系,生了两个孩子。周朴园的父母也是默认了的,已成了周朴园的偏房。
后来,鲁侍萍被周家赶走,周朴园是不情愿的,但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他又是没有办法阻止的。何况在赶走之前,周家始终未让他与鲁侍萍见上一面。剧本第二幕中,鲁侍萍有这样两句台词:“三十年前,过年三十的晚上我生下你的第二个儿子才三天,你为了要赶紧娶那位有钱的小姐,你们逼着我冒着大雪出去,要我离开你们周家的门。”我在这里不用“你”,而用“你们”,就包含了这个意思。
鲁侍萍被赶走后,经过30年的变迁,周朴园的地位变了,人也变得凶狠了,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还一直保持着初恋时对鲁侍萍的感情。所以,他保留了她的照片,牢记着4月18日是她的生辰,客厅的摆设仍保持着30年前的老样子。这不是虚伪的,而是周朴园对鲁侍萍的真诚的怀念。
根据作者的解释,可以认为,周朴园属中国封建地主阶级中早期留洋的学生,在德国自然受到资产阶级、平等思想的影响,还可能接触过思潮,因此能够破除封建的门第观念,大胆地爱上一个地位低下的丫环。然而由于当时封建传统势力太强,力量太弱,周朴园在持强硬态度的父母面前屈服了,被迫抛弃所爱的侍萍,与一富家小姐结婚。
周朴园屈服于封建礼教后,内心感到对不起侍萍,有一种负罪感,为了怀念,也是忏悔,保存了与侍萍相爱时的家具,保持原有的摆设。这不能说是虚伪。虚伪是为了隐瞒真情,做假借以欺骗别人。周朴园与侍萍相爱是30年前的事了,住处也由无锡搬到了北方,现在已无人知晓当时的真相。周朴园完全没有必要做假以欺骗他人。作者这样安排并非表现周朴园的虚伪,相反是写周朴园的真情。
相认。持虚伪论者主要依据是周、鲁相认后,周朴园便露出了凶狠的面目,又一次把侍萍一家赶走,可见以往的“怀念”是虚情假意。对这一变化,曹禺也有过前后矛盾的解释,以下这种说法有一些道理:
周朴园印象里的鲁侍萍,是个年轻美貌的女子,如今站在面前的鲁侍萍却已经老得不像样子,满脸皱纹,穿一身土头土脑的衣服,已经不是他过去所爱的鲁侍萍了。这使他从美好的记忆回到了现实。在剧本中确有这样的描写,当侍萍表露自己的身份后,周朴园“不觉的望望柜上的相片,又望侍萍”。经过一番比较、思索后,他态度变了,“忽然严厉地”责问“你来干什么?”但这只是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30年前周朴园还年轻,既无多深的阅历,也无多高的地位,看重的是感情;30年后他的地位高了,感情的重点也转移了,更看重自己的阶级利益、地位和名誉。侍萍在未坦露自己的身份前就试探着问:“老爷,您想见一见她么?”周朴园连说:“不,不。”侍萍问“老爷想帮一帮她么?”周却说“让我想一想”。待相认后,他很快就到承认了侍萍就有损于自己的名誉、地位、家庭中的尊严,于是像30年前一样,感情又一次地屈服于势力。
他想以5000元为代价了却这段姻缘,再一次把侍萍一家人(包括四凤、鲁大海、鲁贵)赶出周家。作者写了周朴园感情的反复,应该说是合乎情理的,是按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来描写人物的,揭示了周朴园性格的真实性和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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