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给我签合同 我是找劳动监察大队呢 还是找劳动仲裁呢?

对我一个人来说去那个比较好?去那个我能尽快得到补偿?需要什么证据吗?
1.我在单位快一年了 单位一直没有找我签过合同 请问我是要去劳动监察大队比较好呢 还是去劳动仲裁比较好?
2. 因为我是一个人 不想浪费太多时间在着 我去那个效率会比较高一点啊?3.还有不满一年不是可以发两倍的工资吗?那满了一年呢 要怎么计算 ?
4.我是2008年11月29号来这上的班——现在09年11月8日 马上就到一年了 公司该给我什么样的补偿?
5.我需要什么有力的证据?以前的同事和现在的同事的证言可以吗?(手写的)?
我是离职了去比较好 还是在职和他谈?

找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处罚公司不签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法律分析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余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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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18
你可以先与用工单位协商,如单位不同意,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不鉴劳动合同是违法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金
第2个回答  2009-11-09
如果你要求赔偿的话就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处罚公司的行为。
具体的`这个`问题你可以去网上搜下110 在出来`的第一个网上`问问 那里有很多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他们会给你免`费的详细的解答的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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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09-11-10
在职离职都可以,但在职当心公司出难,可在职你可挣的是双倍工资啊,工资单、工作证,工作照,工作记录等都可以,书面的最有说服力,只要没签合同满一年也有双倍工资。辞职公司不批可要寄挂号信,保存好寄信收据,劳动仲裁时间大约一个月左右,可要得到你的钱就不知要多少时间了,你可在网上搜索学习一下劳动合同法。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7
当发生劳动争议事件后,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请求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当事人再选择通过劳动部门调解程序或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部门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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