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hr的错,因为女子拿到了offer并不意味着女子必须要到这个公司就职。
我们要明白一个概念,offer只是一个入职邀请,并不是一个入职规定。在女子没有正式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女子有权利选择工资,同时也有权利选择是否到这家公司就职。任何泄露一个人个人简历的行为都属于泄露别人的个人隐私,这样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
拿到offer没有入职,个人简历被曝光。
这个新闻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因为一个女子在拿到了入职offer以后,因为个人原因没有选择入职,但是hr觉得这名女子没有信用,所以把这名女子的简历曝光在了朋友圈。我觉得这名hr可能对offer这个词有点误解,因为offer并不是一个入职规定,而是一个入职邀请,别人有权利选择是否要入职。
Hr没有职业素养。
换一句话说,这个hr可能连基本的职业技能都不熟练,所以才会做出如此冲动的事情,因为一个人的个人信息需要被保护,当应试者把个人简历投递给hr以后,hr有义务保管好用户的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出去,更不能因为个人情绪而去故意泄露别人的隐私。
用人单位在招人的时候最好专业一些。
像杭州的这一个家用人单位,我觉得在招聘hr的时候要考核一下hr的职业技能,不要再做出这样的非职业的事情。一个面试者来应聘这家公司,是信得过这家公司,而公司的hr竟然会做出伤害别人隐私权的事情,我觉得这样的行为非常搞笑,用人单位也需要对这个hr认真处理一下,让这位hr加强一下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