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1年7月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月

法律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 《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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