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电动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一条东西向的路上,一辆轿车靠近北侧停靠着,正在缓慢启动开出,甲方骑电动车由东向西从靠近南侧的地方往西新行驶,骑到轿车和南侧的空隙时,措不及防的被一辆从西往东飞快行驶的电动车乙方撞着了,乙方当时骑得快,但他说他说正常行驶,甲方当时骑得慢,这种事,谁是过错方,谁负主要责任
轿车是往东行驶的

两辆电动车相撞,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双方都是正常行驶的则属于双方同等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交警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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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2

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第二十条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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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6-11
电动车在路上行驶正面相撞,肯定有一方是没有按照自己的道路行驶,哪一方违章导致的事故,哪一方的责任就大,这需要对现场进行勘察才能做出结论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27
双方都有责任。甲方的责任应该比乙方稍大些,在任何情况下,不管什么类型的车辆都应该靠右行,甲方由东向西靠近南侧的地方往西行驶,明显走到对方的路面上了;乙方明明知道三车交汇的时候不减速,那不是往死里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27
逆行的一方责任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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