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诉状中提交的被告身份信息错误是否可以申请变更

如题所述

由于原告在起诉前没有核实清楚被告的基本信息,写错被告名称:
如果被告在答辩提出此问题并提交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时,法院一般要裁定驳回起诉,或让原告撤诉、重新起诉,因为法院会认为原告起诉的被告不明确;
如果法院还没有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原告及时发现的,原告可以申请变更被告名称,因为原告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其中包括原告可以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原告变更被告名称,也可以被认为是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是原告依法享有的处分权。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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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2
可以,去法院交涉追问

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原告在举证期限之内或法院认定案件的法律行为、关系与原告诉求的不一致时,法院应告知原告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特别是后者不受举证期限的时间限制。我这个案件是原告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中的被告身份信息存在同市同县同镇同管区同姓名的身份信息笔误,案件在举证期限内法院未送达传票之前我及时发现并申请法院变更被告身份信息。法院不许我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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