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27号)有关要求,现就涡阳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选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岗范围
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
二、岗位设置
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原则,我县先期设置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2000个,专项岗位分为:
(一)镇(街道、开发区)市容管理员专项岗位;
(二)镇(街道、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员专项岗位;
(三)镇(街道、开发区)民政事务管理员专项岗位;
(四)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员专项岗位;
(五)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军服工作员专项岗位;
(六)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司法工作员专项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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