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
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
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章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入党申请人
直系亲属有服刑前科不能入党,入党不搞“连坐”,父母的问题是父母问题,子女的问题是子女问题。
即使父母有服刑前科,申请人经过较长时间考验、一贯表现良好,并且能正确认识被判刑的直系亲属所犯的错误,又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经党组织严格审查,是完全可以吸收入党的。
与入党政审相比,服刑人员子女在参军、报考军校、考公务员等部分特殊单位受到的限制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