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纠纷,劳动监察不管社保局不管,一文看明谁管

如题所述

★文前絮语★
      大家好!我们发布的有关社保方面的文章,收到广大读者的强烈反响与关注,为了满足大家的需要,对于社保方面的知识以及维权,我们推出本专栏。
      在职期间单位没有按规定时间、缴费数额,来给我们缴纳社保,当与单位协商处理要求补缴时,单位不管,我们就去劳动部门,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结果因为时间久远了他们也不管,我们去找社保局,结果回答他们也不管,《社会保险法》规定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这到底找谁来管呢?今天为大家以真实案例分享解决这方面解决问题的常识,让我们对此有所了解与帮助,请看这期的
      第
      29
      章
      《补缴社保纠纷,单位不管劳动监察不管社保局不管,一文搞明白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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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期我们为大家分享
      第
      28
      章
      《补缴社保,劳动仲裁和起诉单位为何都败诉?90后女孩这样做胜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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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内容您记不清了,可以再回头查看一下。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进入合肥律师刘志汉的主页关注,向通过百度里“问一问”向合肥律师刘志汉咨询。

      ★案例概况★
      _2008年11月10日严某某入职了惠州某某总公司,双方签订了《广东省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为严某某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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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公司经营需要,与严某某就离岗退养事宜,双方达成协议。严某某经查询了解到,自2004年7月起公司未按照实际工资帮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严某某向公司提出要求补缴,但公司未予处理。
      _2019年10月严某某为了维护自己社保权益,向劳动监察部门、社保局等部门,提出要求公司给予补缴社保费的诉求,以却以社会保险费交由其他部门统一征收,征收的职责不属于人社部门负责为由,严某某经历了一波三折,直到2021年4月份才尘埃落定如愿以偿。

      ★我们的疑问★
      1、
      单位未按法律政策规定为员工参保缴费,员工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2、
      当我们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劳动监察部门、社保局都未能给予解决,我们应该怎么办?
      ★最终结果★
      方法做对,一步到位
      补缴社保严某某经历了3个年头终于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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