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领结婚证需要带哪些证件?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结婚证办理所需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
A/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B/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委会出具
C/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
4、二寸彩照3张,4cm*6cm红底,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领结婚证需要带的证件有: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中国公民须持有:本人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外国侨民须持有: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外国人须持有: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的,在符合其他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领结婚证了。当然,要是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话,那么在结婚年龄上面可能会适当的放宽规定。
集体户口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复杂,只需要多一个“户籍证明”就可以了,不管是结婚双方还是其中一方是集体户口,需要带上以下证件:1-本人身份证;2-集体户口卡原件3-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再按照结婚登记的相关手续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就可以了
当然别忘记把集体户口卡还回所在单位或人才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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