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2014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6-19

综艺《今日说法》开播至今,哪一个案件最令人深刻?怎么评价?
《今日说法》这档节目自1999年开播至今已经有长达近二十年的时间,它无疑是电视史上存在时间最久的电视节目之一了。从第一期至今,它所讲述的各种类型的案件已经高达几千个,各种让观众匪夷所思的案件,《今日说法》都为大家一一讲述过。
在小编的印象中,对于《今日说法》中的案件记忆最深刻的是2014年播出的一档节目,名字叫做《母亲的呼唤》。案件中所讲述的是一位85岁高龄的老人在一月份寒冷的冬天,死在了自己儿子的家门口。老人不是死于意外和疾病,而是因为儿子明知自己的母亲在门口,却不闻不问,直到老人摔倒造成内出血死亡。
更可气的是老人的四个儿子在知道老人去世以后,不仅没有表现的多么伤心难过,而且都不愿管老人的后事。对于老人的去世,四个兄弟之间也是互相推诿责任,撇清关系。
比起那些让人毛骨悚然的悬疑惊悚案件,这期节目一直在小编脑海中挥之不去。85岁的老人在儿子家门口去世的画面也历历在目,很难想象老人家在去世之间心里该有多么的难过。而当看到事后四个儿子毫无悔意,依然各持己见的为自己辩解的时候才更为令人感到寒心。
原本是四个儿子轮流照顾母亲,可四兄弟中不仅没有一个人对母亲关心,就连儿媳也都冷漠相待。三字经里最先说到的就是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在这一家人这里却丝毫没有体现。甚至在深夜里母亲呼喊儿子救救自己的时候,儿子听到了也依然置之不理,从而导致了老人的死亡。小编好奇的是身为儿子的当事人,是如何做到在听到妈妈的呼救后安心睡去的?
相信大家在看过这期节目之后一定都会很难过,也非常心疼那位没有得到儿子关爱的老人。我们每个人一生中最应该感激的就是给予我们生命的母亲,因为是她怀胎十月含辛茹苦的照顾我们长大。俗话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可是这四兄弟明明早已经为人父母,甚至都已经当了爷爷奶奶,不仅没有回报母亲的恩情,也没有给自己的孩子起到一个好的榜样。
这个案件是让人感到无比气愤的,虽然四个儿子都因此得到了相应的审判。但是良心上的亏欠却是永远也无法弥补的。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几年的时间,但小编还是想说唯愿老人安息...
今日说法播出的冤案有哪些2014
《今日说法》诞生于1999年1月2日,是中国中央电视台第一档全日播法制栏目,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栏目。栏目秉持“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促进立法、服务百姓”为宗旨,全力打造“中国人的法律午餐”。栏目收视排名长期稳居央视前列,影响力持续增强,
今日说法托梦寻尸是哪一期
今日说法托梦寻尸是20141130期。
今日说法20141130《梦境擒凶》,《今日说法》是由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推出的日播法制栏目,由撒贝宁和李晓东主持。
节目以“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促进立法、服务百姓”为宗旨,全力打造“中国人的法律午餐”。节目于1999年1月2日起每日中午12:38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
节目背景
《今日说法》节目的创办是为了配合中国法制社会建设,对老百姓进行普法教育,是用一种新颖的“说法”形式来进行“普法”宣传,节目传播定位明确。
节目制作
《今日说法》通过对发生在人们身边的案件进行事实的报道、法律的分析及专家的点评,明辨是非,提高人们的社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达到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
节目特色
《今日说法》以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进行普法宣传,作为社会大背景下法制故事的讲述者,这个讲述者根据一定的叙述方式给观众“讲法律故事”,并且穿插情景再现和采访目击者或知情人的画面来把观众牢牢吸引住。
从“讲故事”的方式来看它采用不同的叙事方法,多为倒叙或是作铺垫,在节目开头设置悬念,抛出疑问等,使电视叙事文本具有可看性,也让观众不再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
昨天2014-10-7《今日说法》栏目讲的什么
你好,该期今日说法叫小偷潜入兵工厂,主要讲的是炸药铺被盗两次,近万枚雷管被盗。
今日说法梦境擒凶是第几期
2014年11月30日这一期
本期节目主要内容:2008年夏天,在吉林省长白山市,女子张春光来到派出所,说她做了一个梦,梦到弟弟被害,埋在了铁路边。而警方在铁路边居然挖出了尸骨。警方怀疑张春光或参与了弟弟被害案。根据邻里的证言和对弟弟周边的关系人群,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韩志刚。而姐姐张春光做的梦只是一个巧合。
今日说法2014年4月6日案例评析
《今日说法》20140807“幸运”的加油卡
案件主要内容:在2014年06月11号的黎明,河南省开封县警方在310国道的一个加油站外发现了一具尸体,一名女工作人员被活活轧死,惨不忍睹。警方人员调取监控录像,但模糊不清,此时一张加油卡让他们有了破案的线索,也由一开始怀疑的交通事故转为刑事案件。经过调查后案件真相大白:凶手司机因为这张突如其来的加油卡,一时起了贪念,没想到这张幸运的加油卡非但没有给他带来便利,反而杀害了一位工作人员,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下面有以下两个问题需要讨论:
1.司机翟明用被害人的加油卡为自己的货车加油,是不是犯了盗窃罪,是怎么定义的?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张加油卡是死者李继英的私人财物,而司机翟明为贪图便宜,非法使用该加油卡为自己的送货车加了1995元6角4分的油。另根据《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可看做“数额较大”。且翟明是一个成年人,具备作案能力,因而在这起案件中犯了盗窃罪。
2.对于司机翟明致使工作人员死亡的行为是故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应该如何分析?
司机解释道自己虽然看到了人,但并不知道她在那个方向,如果知道自己碰伤了人,肯定会停车帮助救援,因而并不是故意要轧死她。而警方认为作为一个司机,应该清楚大货车的盲区范围,且已经看到加油员追了上来,肯定能预计到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意外,因而是故意为之。
对于他的行为应该根据现场的情况来进行印证:司机加完油起步时看到被害人,急速离开现场,在下一个加油站停车检查说明他意识到可能碰伤了人,表明他清楚出加油站时可能发生了意外,但急于逃跑,因而放任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与间接故意杀人相联系。但后来他又回到案发现场查看,说明主观上他并不是故意的,客观环境条件不充分不应将他的行为视为故意犯罪。再加上跑过来的加油员,因与他开车的方向一致,故车的右后轮轧死了加油员,因而应将他的行为视为是一种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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