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一中2023的录取分数线

如题所述

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分610分(不含照顾加分)

1、分数线控制

州一中实验中学、州民族高级中学、建水一中、个旧一中、蒙自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等提前批次民族高中班招生计划800人,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分610分(不含照顾加分)。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云南民族中学、云南民族大学附属高级中学等3所学校在我州的招生计划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参照提前批次执行。

2、招生计划

州一中、州一中实验中学、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州民族高级中学、北部县市一中、庆来学校免费班等第一批次招生计划3855人,比去年增加490人,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分640分(含照顾加分)。

3、调剂录取

州一中实验中学定向到校的名额若因无人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出现缺额时,可在本县市内报有定向择优志愿未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经本县市调剂后仍未录满的在全州填报过定向择优志愿未录取的考生中调剂补录。

县市定向择优招生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可在各校统一择优录取最低分数基础上下降25分。参与定向择优的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

4、其他批次

其它批次州内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不再统一划定,各县市要依据《红河州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下达的计划和应招尽招的原则,择优招生,录满为止,本县市生源不能满足录满学位的,要向州内其它县市开放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录取最低分报州教育体育局备案。

5、特长生招生

县市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文化成绩可在本校最低录取分数基础上降低40分。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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