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生育津贴2023年新政策

如题所述

南昌生育津贴2023年新政策具体如下:
1、南昌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
2、计算公式: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法规的天数。
3、津贴发放天数法规:符合有关法规生育,正常分娩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难产或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2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怀孕满7个月以上妊娠终止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3天生育津贴;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1天生育津贴;结扎或复通输卵管的,享受21天生育津贴。
申领南昌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结婚符合法规;
2、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符合有关法规;
3、在江西省范围内女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含合并实施前的生育保险缴费时限)且进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4、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或中断医疗保险关系3个月以内(含3个月)足额补缴的,可按法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中断医疗保险关系3个月以上足额补缴的,30日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续保当月起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中断或欠缴期间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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