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我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报告.

老板还要扣我合同上写的新员工培训费六百怎么办?我去年就在这公司干的,合同今年签的.还有就是老板喜欢从工资里罚款,这符合劳动法吗?我们是计件工资.帮帮我!感谢

  签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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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07
新劳动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你们的培训是否是入职时的基本培训,如果是则不需付费,因为单位有责任对你们上岗进行培训,但如果是额外的培训(如参加一些高级的培训班)可以要求赔偿,但必须出示培训时的费用票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1-07
扣培训费和罚款是两回事。
先回答培训费的事情,我们公司有学员和正式工之分,学员工作满2年才可以转正,在两年内每个月要向公司缴纳100元的学费,这个是学技术的。但是实际上到底学到多少,答案是有但是不多,即便这样按照合同还是要扣除培训费得。也就是说你如果认为这个培训扣钱不合理就要先知道这个培训是入职培训讲讲公司概况、礼仪培训、安全培训还是技术类型的。假如是岗前培训是公司正常该有的培训不应该要这么多钱。但是假如像我们公司绘图员学徒什么的,每隔一段时间就接受一个新活学习新知识那么收费是正常的,至于金额多少就视当地同行业而定了。假如偏高或者真的不合理你完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收集证据保存工资条和合同。厂牌什么的。
再回答罚款的事情,罚款的条款必须明示他人,比如在员工手册上有体现或者有告示说明那些方面要罚款才可以罚款,另外罚款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10%,而其罚款多的时候不能再一个月罚要分月罚的。公司罚款的行为也许让你很不爽,但是罚款确实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啊,至少你为了钱不会去做那些事情。假如罚款很离谱你可以拒签直接去仲裁告他。
第3个回答  2009-11-08
个人感觉,这个不符合法律,
楼下的,顶上
第4个回答  2009-11-08
提前一个月就可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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