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能私自检查子女书包吗

说明是否违法!!!

  是违法的。如果孩子13岁以下,检查他的书包,没有法律上的问题。
如果孩子13以上,检查他的书包,便是干涉了孩子的隐私权。
  附:关于隐私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日期:1990-12-05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158.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原139条)
  159.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16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原140条)
  161.公民死亡后,其名誉受到侵害,使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
  162.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原141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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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07
不是太好。。。违法倒是不违法,还是关心她,但不要过分了 ,这样她会生气的,会有代沟的!!做这事当心点。。。。。。培养孩子养成有条理地完成作业的习惯是完全可能和可行的,这需要家长合理有效的引导和督促。建议家长利用家校配合的作业行程表,帮助学生培养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

孩子在家按时认真地完成家庭作业,是学生学习自主性的体现,如果不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就等于一次又一次地放弃学习的机会。但是,小学生的心理发展不成熟,低年级的孩子尚且不谈,高年级学生的注意力水平、主动性、自我约束性、情绪调节和表达等心理素质的发展仍然是有限的。这就决定了他们需要家长合理有效地进行引导和督促,培养独立完成作业的好习惯。

一、树正确观念,认真监控孩子的行为

很多家长并不十分关注孩子学习习惯的培养,不关注学生完成家庭作业的情况。特别是一些隔辈的爷爷奶奶,对学生的关注只停留在“吃饱穿暖,高高兴兴”这一初级阶段,对其他问题不闻不问。另外,很多年轻的父母或忙于工作,或专注于兴趣爱好,有的甚至存在“孩子交给学校和老师,我们不用管了”的错误思想,对孩子“大撒把”。我校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可气又可笑的事:英语老师请家长监督孩子改错后签字,第二天,学生拿着一字未改但签着家长大名的作业本递到老师面前,老师随即用电话与家长沟通。岂料,该家长在电话中理直气壮地说道:“你不是让我签字吗?我不是签字了吗?还要干什么啊?”试问,家长如此,孩子的家庭作业怎么能按时保质地完成呢?

家长所付出的一切,不都是为了孩子吗?如果孩子不上进,甚至“败家”,那您的一切努力只能付之东流。所以,家长们千万要摒弃错误的观念,不能“心慈手软”,要注意监督孩子,注意与学校配合,共同培养学生完成作业的好习惯。

二、培养条理性,家校共促形成好习惯

“习惯”是一个人在长时期里逐渐养成的、一时不易改变的行为或倾向,它是经过反复练习而养成的语言、思维、行为等方式。好习惯是一种内在的需要,是一种省时省力、高效率的自然动作。按时保质地完成家庭作业,是培养良好学习习惯的重要一环。

很多家长非常心疼孩子,孩子还没有到家就接过了书包,买上了零食,舔犊情深令人感动。这样一路到家后,更是先吃水果后吃饭,看完电视玩游戏,待到写作业时夜色已深,胡乱几笔后赶快睡觉。一位爸爸苦笑着对老师这样描述自己:“接到孩子后满心欢喜的爸爸——督促写作业三催四请的爸爸——指导写作业时不停发火的爸爸——孩子睡觉后点灯熬油继续帮他写作业的爸爸”,这样是很难保证作业质量的。其实,培养孩子养成有条理地完成作业的习惯是完全可能和可行的。我建议家长利用家校配合的作业行程表对学生进行督促:

1.回家后请孩子喝杯水,家长利用这段时间检查学生的记作业本,发现不妥处赶快补救,做到休息检查两不误。

2.写作业前准备好文具、书本等,在吃饭前一定要一气呵成地完成需要书写的作业。在写作业的过程中,不能吃零食、看电视、咬笔等等,保持良好的坐姿。让孩子有强烈的时间意识,成为办事不拖拉的人。

3.饭后休息半小时左右后,完成背诵和预习的部分,自己收拾书包,家长根据记作业本进行检查。其余时间自己分配。

现在,小学高年级学生的作业不会超过一小时,这样的时间分配是合理有效的,学生既能按时保质地完成作业,也有自主支配的时间。我校试行一段时间后,学生初步养成了习惯,具备了能够回家后马上写作业的意识,提高了效率、保证了质量,很多孩子没有了家长的监督也能自觉写作业,并能根据自身情况调整时间,在饭前完成所有作业。此举受到了我校家长的欢迎,他们反映:“终于能够按时做饭了,不用再惦记着孩子的事了”,“事前和事后检查就行了,轻松”,“孩子自觉多了,自己也知道怎么指导孩子了”等等。

三、方式多样,促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时间和程序上的方法有了,但在实施过程中,各种问题层出不穷,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需要“见招拆招”。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孩子又基本上是独生子女,在众星捧月的成长环境下,对家长的依赖性很强。有些学生不愿下工夫自己做作业,要家长替他解答,一遇见不会的就问家长,这样的学生是很难巩固知识的。家长也不胜其烦,认为学校没有教好从而造成家校矛盾。当孩子学习上有困难请求家长帮助时,家长既不能包?代替直接给出答案,也不能置之不理敷衍了事,而应该用热情的语言鼓励孩子自己试一试。孩子实在无法独立解决时,千万不要发火训斥,要一步一步地耐心启发,使他能在你机智而不露痕迹的引导下,觉得是靠他自己的力量完成的,让他尝到胜利的甘甜,对自己增加信心,勇敢地迎接下一个问题的挑战。家长切忌做老师的替身,一些家长总担心孩子没有听懂课,喜欢把老师讲的给孩子讲一遍,并详细辅导孩子写作业。时间久了,孩子就会依赖家长,“反正爸爸妈妈会给我讲”,使学生独立思考的意识减弱。

家庭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它既是一种引导也是一种约束。我们真诚希望能和家长们一起共同肩负起培养孩子的重任,了解孩子们的心理发展特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让他们每一天都有收获,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本文作者:郭立云)

[家长感悟]

学生冯子琪的家长:通过这篇文章,我学到了如何辅导孩子按时认真地完成作业。其实方法并不难,但以前的我就是想不到,辅导孩子写作业时不是哄就是打,现在我不用那么费劲了。我想,这可能归功于我们学校建立的家长学校吧!希望石佛营小学家长学校越办越好!

学生张浩歌的家长:我根据学校建议的办法给孩子辅导作业,几周下来,效果很明显。我和爱人也有时间做饭洗衣了,不像以前还得盯着孩子写作业。上个星期六晚上,孩子告诉我,说我们对她越来越理解了,真要谢谢学校。
第2个回答  2009-11-07
总之是违法的。但您给出的不详细,如果您的孩子13岁以下,那麽您检查他(她)的书包,对孩子来说是父(母)爱的表现,孩子可能不高兴,但是不会对您讲法律的问题。

如果您的孩子13以上,那麽您检查,干涉了隐私权,更破坏了亲情关系,所以在取得同意前,希望您不要这样做。对处于叛逆期前期的孩子管教问题上,望您斟酌三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1-07
不违法.但是最好别这样做.孩子会很反感的!!
第4个回答  2009-11-07
不好
连查手机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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