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合称

如题所述

黑恶势力,就是黑社会与恶势力的合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使用了“黑恶势力”这一概念。同犯罪团伙概念一样,“恶势力”也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不是一个规范概念,而是最近几年来刑事政策文件中开始使用的一个政策性概念。

恶势力,是恶势力团伙,或者称“流氓恶势力”。恶势力团伙,是以往“犯罪团伙”概念的进一步发展,同犯罪团伙概念一样,它不是一个法律规范概念,而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属于刑事政策领域的概念。以往警方在打击黑社会及其犯罪中强调对于犯罪团伙及其犯罪活动的打击,现在强调的是对于恶势力团伙的打击,这表明严厉打击黑社会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的刑事政策措施正逐步地精细化。“黑恶势力”在以下两种意义上使用。

以前我们谈到,黑社会性质组织往往是从犯罪团伙发展而来,犯罪团伙成为黑社会组织产生的基础。实践中,一些犯罪分子经常聚集在一起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犯罪团伙,随着犯罪团伙的组织化程度逐渐提高,社会危害和危险性不断增强。虽然这类犯罪团伙尚不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但是具有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趋势与潜力,一些政策性文件称之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但是,使用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造成其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间区别上的困难,因此目前实践中越来越多地使用“恶势力团伙”概念,这一概念能更好地反映这类犯罪团伙的基本特征及其危害性和危险性。这类恶势力团伙与黑社会组织合在一起,可以称为“黑恶势力”。这是第一种意义上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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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7
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黑社会组织等于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基本信息

通称
黑势力与恶势力
手段
以暴力、威胁、滋扰
指代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相关法规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介绍
黑势力

根据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解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第2个回答  2020-10-07
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黑社会组织等于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

201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2]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3]。

黑势力
根据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解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恶势力
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根据法学家的解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鉴于恶势力的存在,立法机关应在立法方面予以确定或作出补充和修订,以避免具体执法机关或个人就案论罪,造成不利于打击的现象发生或者打击不力、打击面过宽。
公司化趋势
近日,全国11个省(区、市)协同作战,18个涉黑组织、270个恶势力团伙被一举捣毁,2182名黑恶犯罪嫌疑人应声落网,当地百姓欢欣鼓舞。当前黑恶势力依旧处于活跃期、多发期,相关犯罪也在不断变换花样,给打黑除恶提出了新的挑战。
第3个回答  2020-10-07
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黑社会组织等于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
201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2]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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