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一部分民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变形,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现实主义、
自由主义等腐朽、落后的思想抬头、滋长,导致有的民警宗旨观念弱化,法制观念淡薄,艰苦奋斗的思想淡化,无私奉献的精神退化,纪律作风散漫;有的民警没有远大理想和抱负,无信仰、无精神支柱,片面追求物质利益,贪图享乐;一部分青年民警缺乏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埋头苦干搞工作的精神,在他们身上找不到以往的那种吃苦的感觉了。
(二)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公安机关是一支纪律部队,与其他部门相比,有许多纪律别人可以不遵守,而我们警察则要遵守。有的民警则抵挡不住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诱惑,竟然违反纪律去做不能做的事情。如面对社会上的喝酒、抹牌赌博之风,有的民警则违反“五条禁令”,暗地里偷着和别人一起喝酒。有的民警无奈地说,与别人在一起吃饭,你不喝酒,别人都不喝酒,影响气氛,掉别人味口,会受到别人误解、指责的。
(三)思想政治工作相对弱化。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对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政工干部普遍感到思想政治工作难做,且地位不高,与自身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导致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方式和措施明显滞后于民警思想观念的变化和行为走向的发展,脱离了民警的思想实际,没有起到应有的实际效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和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一些民警的头脑中没有扎根,模糊了“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
(四)部分民警自身素质不高。由于公安队伍进口不严、出口不畅的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一部分素质不高、不适合做公安工作的人进了公安机关,且一旦进来后就很难出去。有的民警不会做群众工作,不会办案,连询问笔录也不会写,有民警写的一份材料错别字连篇。
(五)队伍教育和管理不够严。一是重业务、轻纪律
作风建设。有的地方公安机关的领导往往以业务成绩定奖惩、论英雄,忽视了对民警的纪律作风教育,导致不少民警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二是内部监督不力。政工、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没有形成监督合力,且监督起来不大胆,导致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处理。三是外部监督流于形式。四是查处不力。有的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对队伍纪律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不敢抓不敢管,搞“好人主义”,加之受队伍“零发案”的影响,导致了对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遮遮掩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违法违纪人员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助长了歪风邪气,形成了恶性循环。
(六)民警缺乏其动力和压力。有的地方在机构改革中实行岁数一刀切,造成部分中、老年民警感到政治上进步的希望不大,思想产生波动,认为自己船到码头车到站,于是就把主要精力用在考虑子女上学、就业、家庭以及如何安享晚年上,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仅满足于守摊子,过一天算一天。有的地方过份强调干部年轻化,重用、提拔年轻干部,造成有的民警工作二、三年就认为组织应该重用、提拔自己了,否则,过了30岁就晚了,没奔头、没望头、没搞头,以致出现了“过了30岁就得睡”的口头禅。三是选人用人机制存在缺陷,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不一样的问题还未彻底解决,造成有的民警认为进了公安机关,工作干好、干坏无关紧要,只要不做违法和严重违纪的事,就不会影响“帽子”、“位子”和“票子”;有的民警不去干、不去学,而热衷于拉关系,跑官要官;有的会干、有才而没有得到重用、提拔的民警则认为没有多大发展前途了,认为世道不公,用人风气不正,认为现在要当官,上面要有人,兜里要有钱,心理上受到挫伤,感到寒心,于是意志消沉,不思进取,工作热情下降,以致作风拖拉,纪律松散等。
(七)经费保障不足或不到位。由于受经济条件制约,各地公安经费保障均严重不足。上级一方面要求不要乱收滥罚、一方面又要求自己解决办案经费,故有的基层派出所将80%的精力放在办案创收上,因为派出所开门要钱,办公要钱,用车要钱,还要发民警的部分补助,创收成了基层科所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既影响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又导致了民警中心工作偏离,搞办案为钱、为钱办案,进而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