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上高中时因为在外地(同省)为了方便就重新办了一个新的自己的户口,现在大学毕业了因为某些原因必须要把户口迁回家里,但是家中原来就有自己的户口,而外面的户口又和学历联系着的,怎么可以证明是一个人把户口迁回家中又可以和上学时的档案相联系呢?就是户口迁户家中后新的身份证号码还和在外户口的学问证、驾照号码是相连的。还有就是档案中还有原来的身份证号码怎么办?
不是很清晰关于这的规定,希望网友们能够帮助,不胜感激…………
是否可以把家里的销掉,再把上学用的户口迁入家里呢,这样身份证号码会不会改变?如果号码变化了和原来档案、学位证、驾照上的身份证号码不同怎么办啊?
有两个户口是不可以合并,只能删除虚假户籍。每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重户口属于违法行为。重户口的不能合并,必须删除虚假的户口,如果虚假户口有前科的,不得删除,须删除另一个无前科的户口。删除虚假户口后造成的一切不便和损失由本人自负。
具体方法是:本人填写注销申请,说明原因,递交给办理注销手续的户籍地派出所。户口注销后,公安机关会出具一张注销证明,凭此证明即可再办理与之对应身份证号的有关事宜。
一个人有两个户口并没有法律规定违法,但是有关规定限制了户籍工作人员不能给已有户口的人办理另外一个户口,若有两个户口且非必须保留,需主动到公安机关撤销其中一个。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
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
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