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定的不平等条约大约有多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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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

①赔款2100万银元。 

②割香港岛给英国。 

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通商口岸派驻领事。 

④关税由双方共同协定。

2、《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中英虎门条约》(1843年)

①英国可以在通商口岸租地造屋。 

②“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

3、《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

除取得《中英南京条约》及其附件的各种特权外,扩大了领事裁判权和关税协定的规定;还规定美舰可以出入通商口岸,美国可以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

4、《中法黄埔条约》(1844年)

除取得英、美两国条约中规定的权益外,还规定有人触犯法国在通商口岸的教堂,清朝地方官要“严拘重惩”。

5、《中俄爱珲条约》(1858年)

沙俄割占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六十多万平方公里土地,还把乌苏里江以东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作两国共管。

6、《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

沙俄取得陆路通商和沿海口岸通商的权利,还取得在通商口岸停泊军舰、内地传教、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

7、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

①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②增开汉口、九江、南京等十处通商口岸。

③外国传教士可以到内地自由传教。 

④外国人可以在内地游历、经商。 

⑤外国商船和军舰可以在长江口岸自由航行。 

⑥赔偿英法军费各白银二百万两,赔偿英商损失白银二百万两。

8、中英、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

①天津条约继续有效。 

②增开天津为商埠。 

③割九龙尖沙嘴给英国。 

④赔偿英、法军费各增到800万两。

9、《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

割让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大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给沙俄。

10、《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

割让中国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给沙俄。

11、《北京专条》(1874年)

清政府付给日本白银五十万两,作为日军撤出台湾的条件。

12、《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

①开放宜昌、芜湖、温州、广东北海为通商口岸。 

②洋货在“租界”免收厘金,运往内地免收内地税。 

③英国可以调查云南通商情况和自由来往印藏等地。

13、《中俄伊犁条约》(1881年)

①中国收回伊犁,但霍尔果斯河以西地区割给俄国。 ②赔款九百万卢布。 ③俄商在天山南北路贸易不纳税,货物运至嘉峪关减税三分之一。

14、《科塔界约》(1883年)

割斋桑湖以东和以南大片土地给沙俄。

15、《中法新约》(1885年)

①清政府同意在云南和广西两省的中越边界开埠通商。 

②中国任用法国人修筑铁路。

16、《中英会议藏印条约》(1890年)

拟定西藏地方和哲孟雄之间的边界。

17、《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3年

开放西藏的亚东为商埠,西藏和印度、哲孟雄边境五年内免税贸易。

18、《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

①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 

②赔款白银二亿两。 

③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④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19、中国与英、俄、德、法、美、日、意、奥、比利时、荷兰、西班牙《辛丑条约》(1901年)

①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付清,本息合计9.8亿两白银。 

②惩办曾支持宣战的王公大臣,保证严禁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活动。 

③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国家驻兵京津以及京山铁路沿线。 

④划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 ⑤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列六部之首。

20、《二十一条》(1915年)

①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利。

②日本享有南满、东蒙一带工商、土地、路矿、顾问、借款的特权。 

③中国沿海岛屿和港湾不得租借和转让他国。

④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财政、军事顾问。 

⑤中国警政和兵工厂由中日合办。

21、《中俄呼伦条约》(1915年)

呼伦贝尔划为“特别区”,规定中国军队非经俄国允许,不得进入该地区。

22、《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1918年)

中国与日本对苏俄采取共同防敌的行动;日军在战争期间可以驻在中国境内与境外作战,两国军队必须互相“合作”。

扩展资料

1、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展现出中华民族不甘于受人宰割的决心,其结果是在法国召开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没有在破坏中国权益的《凡尔赛和约》上签字。

2、1923年1月1日,孙中山发表《中国国民党宣言》,其中有“与各国立不平等之条约。至今清廷虽覆,而我竟陷于为列强殖民地之地位矣。”   

3、1924年1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废除不平等条约,偿还外债”的政策。 

4、1924年8月,中国共产党发表《第四次对于时局的主张》,提出了“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主张。   

5、 1924年9月18日,发表《中国国民党北伐宣言》,其中包括“要求从新审订一切不平等之条约”。 

自1927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开始持续不断的权力进行收回与“改订新约”的努力。 这一时期的中国政府虽没有彻底废除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但已经对部分国家主权展开收回行动。

其主要有: 1927年2月国民政府下令收回汉口、九江的英国租界;1930年4月18日收回英国占领的威海卫;1931年1月15日收回比利时在华租界。1933年国民政府实行新税则,收回了关税主权,中国基本实现了关税自主。废除领事裁判权与最惠国待遇。   

但这一系列的活动并没有彻底让中国摆脱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状况,这是由于当时的中国国力依然不足以与世界强国对抗,政府考虑面对废除不平等条约后各国可能做出的强烈反应甚至是动用武力;国民政府需要有经济、外交上的支持,不可能接受被国际孤立的形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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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6
  中国签定的不平等条约大约有28条。
  1、1842年8月29日,中英签订《中英南京条约》:中国赔偿英国战争赔款等2100万元银元,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2、1843年7月22日,签订《中英五口通商口岸》: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关税只能是5%,中国无权决定关税税率,英国享有领事裁判权。
  3、1844年7月3日,中美签订《望厦条约》:美国和英国一样享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包括关税税率,中国官员一概不得过问。
  4、1844年10月24日,中法签订《黄埔条约》:法国享有和英国一样的在中国的特权。
  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最终中国战败。
  5、1858年5月28日,中俄签订《瑷珲条约》:俄国侵占中国东北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
  6、1858年6月13日,中俄签订《天津条约》:俄国享有和英美一样的在中国的一切特权。
  7、1858年6月18日,中美签订《天津条约》:美国确定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
  8、1858年6月26日,中英签订《天津条约》:中国给英国战争赔款白银400万两,确定领事裁判权。
  9、1858年6月27日,中法签订《天津条约》:中国给法国战争赔款200万两白银,法国享有和英美一样的在中国的特权。
  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占领圆明园,抢劫、火烧圆明园等三山五园。
  10、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北京条约》:中国给英国的战争赔款增加到800万两白银,割让香港九龙司给英国。
  11、1860年10月25日,中法签订《北京条约》:中国给法国的战争赔款增加到800万两白银。
  12、1860年11月14日,中俄签订《北京条约》: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40万平方公里土地割让给俄国。
  13、1864年10月7日,中俄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俄国抢占中国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44万平方公里土地。
  14、1881年2月24日,中俄签订《伊犁条约》:中国割让斋桑湖附近7万多平方公里土地给俄国。
  1883年12月14日,中法战争爆发,双方互有胜负。
  15、1885年6月9日,中法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越南交由法国保护,中国从越南撤兵,中国开放云南、广西陆路口岸。
  1894年7月25日,中日甲午海战爆发,最终中国战败。
  16、1895年4月17日,中日签订《马关条约》:中国赔偿给日本战争经费2亿两白银,中国将朝鲜交给日本控制,中国从朝鲜撤兵,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附属各岛、澎湖列岛给日本,日军占领威海卫。
  1888年3月,英军发动第一次侵占西藏的战争,中国战败。
  17、1890年3月17日,中英签订《中英藏印条约》:英国占领西藏哲孟雄(即今印度锡金邦),逼迫中国开放西藏亚东为通商口岸。
  18、1896年7月21日,中日签订《中日通商行船条约》:日本拥有和英美一样的在中国的特权,享有领事裁判权和关税自定。
  19、1896年10月,日本取得在中国设立租借的特权。
  20、1898年3月6日,中德签订《胶澳租界条约》:德国武力占领胶州湾。
  21、1898年3月27日,中俄签订《旅大租地条约》:俄国占领旅顺、大连作为它的租借地,俄国在中国东北驻军2.5万人。
  22、1898年4月22日,日本迫使清政府承认福建为日本的势力范围。
  23、1898年6月9日,中英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租占九龙半岛及其附近海面和岛屿,租期99年。
  24、1898年7月1日,中英签订《订租威海卫专条》:英国租占威海卫、刘公岛及其附近岛屿和陆岸,租期25年。
  25、1899年9月至11月,美国向英、法、俄、德、意、日等国提出“门户开放”通牒,各国相互承认在中国瓜分的势力范围,各国在中国享有的特权均等。
  1900年6月11日,英、法、俄、德、奥、意、美、日八国联军进攻北京,并派兵占领中国天津、秦皇岛、张家口等地,进行大肆抢劫杀戮,并火烧圆明园。
  26、1901年9月7日,中国与英、法、俄、德、奥、意、美、日、西、比、荷共11国签订《辛丑条约》:中国赔偿各国白银4.5亿两,加上利息合9.8亿两,地方省政府赔偿各国2000万两,合计共赔款10亿两白银,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区,中国人不得在界内居住,外国军队把守北京、天津、河北12个战略要地,对中国实行武器禁运,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对列强诸国的组织,违者处死。
  1903年11月,英国发动第二次侵略西藏的战争,中国战败。
  27、1906年4月27日,中英签订《中英续订藏印条约》:将拉萨条约附入本约,中国赔偿250万卢比,中国开放江孜、嘎达克为商埠,英军不占领西藏,中国应允不准其他国家干涉西藏。
  28、1915年5月26日,中(袁世凯)日签订《民四条约》,即《二十一条》: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特权,日本享有在中国东北的各项特权,中国警政和兵工厂由中日合办。
第2个回答  2009-12-15
. 中英 广州和约 余保纯 六百七十万两 27-5-1841;

2. 中英 南京条约 耆英,伊布里 二千一百万两 29-8-1842;

3. 中英 南京条约补充条款 耆英 22-7-1843;

4. 中英 虎门条约 耆英 8-10-1843;

5. 中美 望厦条约 耆英 3-7-1844;

6. 中法 黄埔条约 耆英 24-10-1844;

7. 中俄 瑗珲条约 奕山 六十万方公里 28-5-1858;

8. 中俄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3-6-1858;

9. 中美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8-6-1858;

10. 中英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6-6-1858;

11. 中法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7-6-1858;

12. 中英 天津条约补充 桂良 8-11-1858;

13. 中英 北京条约 奕欣 一千叁百万两 24-10-1860;

14. 中法 北京条约 奕欣 25-10-1860;

15. 中俄 北京条约 奕欣 四十多万方公里? 4-11-1860;

16. 中俄 勘分西北界约记 明谊 四十四万方公里 10-7-1864;

17. 中美 增续条约 前美公使蒲安臣 7-28-1868;

18. 中英 新修条约普后章程 不详 23-10-1869;

19. 中日 修好条约 李鸿章 13-8-1871;

20. 中日 北京条约 奕欣 31-10-1874;

21. 中英 烟台条约 李鸿章 13-9-1876;

22. 中俄 里瓦几亚条约 崇厚 2-10-1879;

23. 中俄 伊黎条约 曾纪泽 七万方公里 二百八十万两 24-2-1881;

24. 中法 会议简明条款 李鸿章 11-5-1884;

25. 中日 天津条约 李鸿章 18-4-1885;

26. 中法 新约 李鸿章 9-6-1885;

27. 中英 烟台条约 续增条约 不详 9-6-1885;

28. 中葡 北京条约 奕□ 1-12-1887;

29. 中英 印藏条约 升泰 17-3-1890;

30. 中美 华工条约 杨儒 7-3-1894;

31. 中日 马关条约 李鸿章 二亿两 7-4-1895;

32. 中日 辽南条约 李鸿章 叁千万两 8-11-1895;

33. 中俄 密约 李鸿章 3-6-1896;

34. 中德 胶澳租借条约 李鸿章 6-3-1896;

35. 中英 展拓香港界址条约 李鸿章 9-6-1898;

36. 八国联军 辛丑条约 李鸿章 十亿二千二百七十万两 7-9-1901;

37. 中英 续定印藏条约 罗生戛尔曾 7-9-1904;

38. 中日 会议[满州善后条约] 22-12-1905;

39. 中日 二十一条条约 陆征祥 9-5-1915;

40. 中日 军事协定 □云鹏 16-5-1918;
第3个回答  2009-12-13
补充下,最新的:

(该条约承认了,过去俄侵占我领土的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
【发文字号】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4.10.14
【实施日期】
【唯一标志】100667203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以下简称“缔约双方”),根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俄罗斯联邦最高苏维埃批准的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为了明确和确定已达成一致的中俄国界东段第7至第8界点及第10至第11界点两地段的国界线走向,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中俄国界线从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第二条所述的第7至第8界点的走向如下:
从第7界点起,国界线溯海拉尔河(原苏联地图为普罗尔瓦河)水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大体向南偏东南行,至海拉尔河(原苏联地图为普罗尔瓦河)水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与无名河流(原苏联地图为阿尔贡河)水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的相交处,然后顺无名河流(原苏联地图为阿尔贡河)水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大体向北偏东北行,至第7/1界点。该界点在无名河流(原苏联地图为阿尔贡河)水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上,直角坐标X约为5 490 500、Y约为20 564 000。
从第7/1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向北行,穿过阿巴该图洲渚(原苏联地图为博利绍伊岛)至第7/2界点。该界点在额尔古纳河(原苏联地图为普罗尔瓦河)水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上,直角坐标X约为5 496 160、Y约为20 564 380。
从第7/2界点起,国界线顺额尔古纳河(原苏联地图为普罗尔瓦河)水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大体向东偏东北行,至第8界点。
中俄国界线从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第二条所述的第10至第11界点的走向如下:
从第10界点起,国界线顺黑龙江(原苏联地图为阿穆尔河)主航道中心线大体向东行,至第10/1界点。该界点在黑龙江(原苏联地图为阿穆尔河)主航道中心线与从第10/2界点所作岸线垂线的相交处。
从第10/1界点起,国界线沿上述垂线向南行,至第10/2界点。该界点在黑瞎子岛(原苏联地图为博利绍伊乌苏里斯基岛)上,直角坐标X约为5 358 650、Y为23 482 570。
从第10/2界点起,国界线在黑瞎子岛(原苏联地图为博利绍伊乌苏里斯基岛)上以直线向南偏东南行,至第10/3界点。该界点直角坐标X约为5 358 300、Y约为23 482 740。
从第10/3界点起,国界线在黑瞎子岛(原苏联地图为博利绍伊乌苏里斯基岛)上以直线向南偏西南行,至第10/4界点。该界点直角坐标X约为5 349 820、Y约为23 479 010。
从第10/4界点起,国界线在黑瞎子岛(原苏联地图为博利绍伊乌苏里斯基岛)上以直线向东南行,至第10/5界点。该界点直角坐标X约为5 349 790、Y约为23 479 040。
从第10/5界点起,国界线在黑瞎子岛(原苏联地图为博利绍伊乌苏里斯基岛)上以直线向东南行,至第10/6界点。该界点直角坐标X约为5 349 650、Y约为23 479 140。
从第10/6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向南行,至第11界点。
上述中俄国界线,用红线标绘在比例尺为十万分之一的中国地图和原苏联地图上。在国界线叙述中所用直角坐标值均系从这些地图上量取的。
上述用红线标绘中俄国界线的地图附在本补充协定之后,并作为其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条 为了实地确定本补充协定第一条所述中俄国界线,缔约双方决定根据对等的原则成立联合勘界委员会并责成该委员会实施勘界工作——确定界河主航道中心线、河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的确切位置,根据本补充协定第三条确定国界河流中岛屿的归属,竖立界标,起草勘界文件,绘制详细的勘界地图,以及解决与完成上述任务有关的各项具体问题。
第三条 缔约双方同意,本补充协定第一条所述中俄国界线,通航河流沿主航道中心线行,非通航河流沿河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行。主航道和作为国界线的主航道中心线、河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的确切位置和据此划分河流的岛屿归属,待中俄勘界时具体确定。
确定主航道的主要根据是航道水深,并结合航道宽度和曲度半径加以综合考虑。主航道中心线是标示主航道的两条相应的等深线之间的水面中心线。
确定主流的主要根据是中水位时的河流流量。
第四条 缔约双方同意,实地勘定的中俄国界线同样应沿垂直方向划分上空和底土。
第五条 在边境地带实地可能发生的任何自然变化不影响实地勘定的本补充协定第一条所述地段的中俄国界线位置和岛屿归属,除非缔约双方达成其他协议。
在界河中界线勘定以后,界河中新出现的岛屿,按勘定的界线划分,如果新出现的岛屿骑在勘定的边界线上,由缔约双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其归属。
第六条 本补充协定作为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的补充。
第4个回答  2009-12-06
随意曲解现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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