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到底有没有检察官?

学习宪法的时候,老师说香港没有检察机构,那么检察官会存在吗?香港律政司副首席检察官沈仲平算是在什么职位呢?

香港有检察官,也有检察机关--律政司,只是与内地在性质上,职能上区别较大。

1、律政司,代表香港特区政府承担对刑事犯罪的追诉职能,隶属于政府序列,完全独立于司法审判组织体系之外。

律政司是一个职能复杂多样的特殊机构,涉及到刑事检控、司法行政、立法、民事代理以及法律咨询服务的多项职能,其中,前两项职能是其主要的、具有代表性的职能。律政司下设五个科和一个专责事务小组,这五个科分别是:法律草拟科、刑事检控科、民事检控科、政策及行政科、国际法律科。刑事检控科是最大的业务科,承担着香港大多数刑事案件的起诉工作,也是香港最主要的公诉部门。

关于香港律政司的特定性质,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从基本法对香港律政司的性质定位可以看出,香港律政司归类于行政机关序列,是香港行政权的组成部分。这一点在《基本法》第60条第2款中作了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

2、香港特区检察机关所行使的权力与内地检察机关相比较要小得多。

首先,香港检察机关———律政司,不具有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实质性权力。在香港,职务犯罪类案件统一由香港廉政公署受理管辖。香港廉政公署对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无论是违法还是犯罪均有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可以侦查终结后直接交律政司起诉。

其次,香港特区检察机关不像内地检察机关那样具有对刑事公诉的垄断权。香港检察制度受英国检察制度的影响,检察机关———律政司是一个典型的行政机关,行使的职能主要是提起公诉和政府的司法行政工作,也可以看作是政府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香港对刑事犯罪提起公诉的权力分别由检察官和警察行使。但受英国刑事起诉权分散模式的影响,警察至今实际上仍然握有对部分轻微刑事案件的起诉权。香港警察在将案件侦查终结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名义上还是以律政司提起诉讼。由警察直接起诉的案件主要是一些简单的、罪行较轻的刑事犯罪案件,重要的、复杂的案件应当移交律政司审查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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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7
香港的是有检察官的,但是职能并不等同于我们的检察院

一、香港的检察官所在的职能部门是律政司(Department of Justice,缩写DOJ),这些我们再一些TVB的律政剧(如《法网狙击》,里面有高级检察官等相关职能)里面可以看到。其中我们所认识的检控职能,是指代表政府进行诉讼活动。这类活动相当于我们的检察院公诉科职能,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二、律政司负责所有检控工作、草拟政府提出的所有法例、并就形形色色的法律问题、向各决策局和部门提供意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而我们在电视里面主要看到的是主要看到的是律政司的检控职能。
第2个回答  2006-09-21
有。在香港的律政司内设有检控官,相当于大陆的检察官。但香港没有检察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09-21
当然有了,那《一号法庭》是怎么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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