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雅典的民主政体中贯彻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2.实行直接民主制。3.雅典的民主政体中,已出现了分权制衡的萌芽。4.建立了比较严格的管理监督制度。5.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司法制度。
三,汉武帝时,频繁任相,设立“中朝”(中朝的概念:由随侍皇帝左右的、出身低微的、皇帝亲自任命和直接指挥的近臣亲信和将领组成,是决策机构)对抗“外朝”(外朝:丞相、御史大夫为首的朝廷官僚组)形成“中外朝”汉武帝故意提拔布衣亲信组成“中朝”,并有中朝对国家政事先做出决策,将原属丞相的决策权分割给了中朝,“中朝”拥有决策权,“外朝”变为执行机构。由此达到了削弱相权、强化军权的作用。
唐太宗完善三省六部制,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
决策、执行,以前都是丞相的职责。唐朝将其分开,同时增加了审核部门,即门下省,进一步分化相权。将相权一分为三。三省相互牵制,相互配合,首长均为丞相。同时,唐朝还设置政事堂,参政议政。各省长官和被冠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头衔的官员,即可进入政事堂议事。凡进入参政堂议政的都是丞相。这些被冠以头衔的官员,由于本官品位都不高,因而进退较易,在使用上显得便利。这既有利于发挥臣下才智,又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的权力。 实行府兵制,兵农合一。
宋太宗设中书门下、参知政事。宋朝从三大方面来削弱相权:设副宰相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院,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分割宰相的财政权。削弱节度使权利,设立禁军,强干弱枝。实行更戍法,地方军队定期更改驻地。
四,《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
《南京条约》影响:、社会性质的变化。条约签订前,中国是一个经济上自主的国家,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占着统治地位;条约签订后,中国领土、领海、司法等主权遭破坏。外国侵略者利用侵略特权,疯狂向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逐渐把中国市场卷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中国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逐步解体。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开始转变为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而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各种社会矛盾中最主要的矛盾。
3、社会革命任务(革命对象)的变化。条约签订后,中国人民肩负起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反对本国封建统治的双重革命任务。中国从此进入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马关条约》: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是帝国主义变中国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步骤。
(1){台**}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2)巨额赔款,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同时,加速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清政府大借外债,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
(3)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
(4)允许在华投资办厂,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马关条约》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了。
《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勒索了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特殊性质的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严厉“惩凶”以及为德公使建立牌坊等,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企图永远奴役中国人民。这个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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