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财务工作,提前一个月跟部门领导说了,领导说招下人就可以走,现在人招下了,一周前领导问什么时候走,我说11月底她又说得把难做的给新人做了,我只说尽力,没答应她。今天我说要走,她态度很不好说必须得做完什么什么才能走,总之就是不让我走,而且我上岗没有培训过,她告我人事说辞职必须提前两个月说,这些我都不清楚的。我受不了她一次次的变化,一怒之下就走人了,等于是没有办手续,我想咨询一下,我这样离职是不是不符合劳动法,我会有工资麽,上岗的押金会退麽,不退怎么办
我没有进行书面辞职,但人事还有我部门所有人都知道这事 昨天她态度不好 我就走了 现在回去有点莫不开 我得底线是最起码有半个月的工资和押金也算 我虽然没写出书面辞职报告,但我和接我的新人有书面交接细则 并签字这个算吗 我11.25下午应该是调休 我部门领导给我报到人事给改成旷工了 而且我打听了一下 单位要提前两个月辞职 如果期间自动离职上月工资不发 当月工资还要再扣..他们劝我现在回去服软 再干 但我实在受不了领导那样了 我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