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信用社贷款及还款的法律问题
本人有一亲属,前年从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种地,共贷款四万元,到今天为止,加上利息共计六万左右,但由于收成不好,未能及时还上贷款,银行将其起诉至当地法院,经法院裁决,只还银行本金就可以,不用再还利息,但是我的亲属暂时还不能一次性还清本金。
银行多次找到我亲属的儿子,要求儿子还款,但银并不是孩子借的,钱也不是孩子用的,贷款时孩子并不知道。
第一个问题:法院有权利在我这个亲属还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向其儿子所要贷款吗?儿子是不是可以不替父亲偿还贷款。
第二个问题:法院是不是有权利没收我这个亲属的一切财产为抵债。
第三个问题:是不是法院没收了我亲属的财产,我的亲属就不用偿还贷款了。
第四个问题:如果我的亲属真的无法偿还贷款,法院对其实施拘捕,是不是这样,我的亲属也不用偿还贷款了。
谢谢各位了,请大家帮忙回答一下,并请大家说明是哪条法律条款这样规定的,必有重谢!
参考资料: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