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没有规定餐厅不准顾客外带食品,餐厅不准顾客外带食品是一种霸王条款。
部分餐厅要求顾客禁止自带酒水和食品是霸王条款,消费者在餐饮企业消费,有自主决定是否购买餐饮企业酒水的权利,经营者利用声明、店堂告示等形式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只能购买店内高于市场价数倍的酒水,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明显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此外,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这意味着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消费数量、消费金额的权利。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客观上强制消费者接受不需要的商品(菜品),强制消费者接受不合理的价格,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扩展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餐厅再敢“禁止自带酒水”可罚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