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是几十人的小规模企业,近日有两名管理骨干同时提前一周向我请假5天,原因是两人要去进行与公司工作无关的学习和考试,完全出于个人的兴趣考虑。两人对公司的日常工作都相当重要,日常的工作都比较认真负责,但同时因这样的原因请假,无疑是置公司的利益于不顾,我觉得实在不能批复,但因为她们已经连报名费都交了,每人2000元多,还订好了酒店,不批准她们还是要去。
我现在只能将她们的请假而旷工处理,让她们明白公司的请假制度不是摆设(入职规定写明无理的请假要求不会受批),如原来按公司入职时的规定,旷工一天扣当天工资的3倍,5天下来额度不小,但我记得公司不能扣罚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因此我想问,是否这样处理,假设每人每月3000元,5天不上班后按实际出勤应收工资2400元,按20%计,应再扣起480元,即当月应发工资2400-480=1920元,社保再扣个人部分。这样算对吗?
同样感谢您
站着说话,你的腰当然不痛,现在是厂里的旺季,两人都是重要的骨干,如果其中一个还能勉强接受,但两同时请,还要5天,那个企业吃得消,那种学习和考试每季度都有,能协调的应该是她们,可以分开不同时期去学习。说白了就是为了自己有个伴,但对于我们这种小企业要付出的内耗有多少你又知道吗?扣她们工资不是为了让她们去为那些内耗买单,是要贯彻请假制度,一般员工和骨干一样,不合理的请假不准备就是旷工
追答不想与你辩论,只是说我们理念不同,适合你们就是好的,只是我自己绝对不接受这样的管理方式而已,说实在话,我见过上百家企业的相关制度,但这样的处罚制度还是第一次了解,只能说那适合你们公司。
追问无论怎样,也感谢你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