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合理的请假理由,企业以旷工为由,可如何扣罚员工?

我厂是几十人的小规模企业,近日有两名管理骨干同时提前一周向我请假5天,原因是两人要去进行与公司工作无关的学习和考试,完全出于个人的兴趣考虑。两人对公司的日常工作都相当重要,日常的工作都比较认真负责,但同时因这样的原因请假,无疑是置公司的利益于不顾,我觉得实在不能批复,但因为她们已经连报名费都交了,每人2000元多,还订好了酒店,不批准她们还是要去。
我现在只能将她们的请假而旷工处理,让她们明白公司的请假制度不是摆设(入职规定写明无理的请假要求不会受批),如原来按公司入职时的规定,旷工一天扣当天工资的3倍,5天下来额度不小,但我记得公司不能扣罚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因此我想问,是否这样处理,假设每人每月3000元,5天不上班后按实际出勤应收工资2400元,按20%计,应再扣起480元,即当月应发工资2400-480=1920元,社保再扣个人部分。这样算对吗?

第一,关于企业用人的问题。作为自负盈亏,以营利为目标的经济主体,合理控制成本是每个企业都必须要做的,体现在劳动力成本上,企业基本不会储备富裕的人员,特别是对只有几十个人的小厂子来说,两名管理骨干同时请假5天,对企业产生的不良影响是可想而知的,对于这位老板的感受和心情,深表理解和同情。
第二,关于规范化管理的问题,该企业的考勤制度明显是不健全和不规范:什么是合理的请假理由什么是不合理的请假理由?怎么来界定?请假不批准就视为旷工?什么是旷工?员工提前请假企业是否应当批准?从这些问题来看,该企业的某些制度内容甚至是违法的。管理要规范,这个谁都明白,但是一个创业初期的小企业,如果今天就做到处处规范,也许就没有了明天,如果你是老板,你怎么来取舍?不要一味的批判企业的不规范,企业也有企业的难处。怎么在保证企业生存的前提下,尽量的规范管理、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内外部各方的合法权益,才是一个管理者真正能力的体现。很多职业经理人知识顶级,但解决问题的能力零级,说明什么?知识本身不能解决问题,解决问题要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死抱着条条框框,老板还用你?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管理法等等,一本才几块钱,中国人基本上都能看懂,买基本放哪里就是了。显然不是这样的。
第三,这个老板还是有一定的管理意识和个人素养的:其一,在处罚比例上能够考虑最高处罚额的问题,关注处罚的合规性;其二,对员工的价值和过去的工作并没有这次事件而全面否定。我觉得,这已经很不容易,没有人能够一步做到完美。
第四,如何来处理这个问题?
首先,我觉得不管如何计算,这个处罚都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处罚前提是违法的。旷工是指员工无故不到岗,员工提出请假就不能算为旷工;请假理由合理不合理本身就是个无解的命题,员工觉得合理,老板觉得不合理,怎么办?所以,以员工请假理由不合理按旷工处理的规定就是不成立的,那么余下的处罚标准和计算方法也就谈不上合不合规定了。
其次,既然处罚是不合理的,就不要处罚了。处罚是管理手段,并不是管理目的,因为考试这类事情而请假,一年碰不上一次,属于偶发事件,对偶发事件进行不合理的强制处罚,既不能发挥处罚的惩戒作用,也不能达到杜绝后患的管理目的,出力不讨好,何必呢?
再次,堵不如梳。既然员工已经交了费用,定了酒店,其行程难以改变,如果员工明知企业经营压力大的情况下,企业能够给予开绿灯、提供便利,这将对员工的内心产生很大的触动。管理不仅是科学,更是艺术。在给员工提供方便之后,再与其沟通他们这次请假给企业带来的压力,我想他们以后会自觉避免这种情形的再次发生,有利于管理目的的达成。
最后,作为老板要审视自己的管理体系和人才梯队;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从员工的角度,努力成为企业里“不可替代的人”对自己是最有利的;从老板的角度而言,一定要避免企业里出现“不可替代”的人,因为如果将企业整体利益过分依赖于个别员工身上,这样的经营是存在很大风险的。如果能够从此次事件中,发现内在的运营管控弱点并针对性的去提升,我想,这不就是“因祸得福”,将挑战转变成机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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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05
一、我不评论你们公司的制度,3000一个月,那每天就100,3倍就300,旷工5天就扣1500,但你们的扣除上线就3000*20%=600,社保还扣什么,不帮交那几个月不就是了?但是,个人部分你们公司还是要还给员工的。
二、请假理由合不合理,与公司无关的学习和考试就不给,又不是卖身给企业,如果一个企业的休假跟得上,这种问题会很少,比如5天8小时,有年休、公休等,一般员工都会利用这些时间。
三、劳动法 上有无故旷工3天,可作为自动离职处理,你辞了她们不就行了?如果你真的扣钱了,而且还是作旷工处理,很多人的想法是选择立马离职,领钱了马上走,毫不留恋。

四、两难的问题就不讨论了,又不能帮你解决问题追问

同样感谢您

第2个回答  2020-02-17
专门查了一下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如果未经同意而私自不上班的,就属于旷工。不算旷工的话那岂不是员工向请假就请假,完全不需要你同意,那企业还搞什么。但你要是扣了吧,他们虽然有怨言估计也不会干什么,但是隔天他们可能就离职了
第3个回答  2014-08-05
首先要强烈申明,你公司的制度本身是有非常严重的问题的,任何企业都应该鼓励员工学习,每个员工都可以有自己的规划,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当然学的东西与公司工作无关,那公司可以不承担他们的学习费用,如果学习与工作相关的,那就应该由公司出钱了。而且员工这请假的理由不能说不合理,如果你们这都要限制员工,说句不好听的,你们企业也不会有什么未来了。而且企业是与员工共赢的,员工帮企业实现目标,企业帮员工实现梦想,你们却是限制员工,真想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当然员工日常工作很重要,可以与员工和相关部门怎么协调,把员工的工作提前或延后处理,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离开某个人就不能运转的。追问

站着说话,你的腰当然不痛,现在是厂里的旺季,两人都是重要的骨干,如果其中一个还能勉强接受,但两同时请,还要5天,那个企业吃得消,那种学习和考试每季度都有,能协调的应该是她们,可以分开不同时期去学习。说白了就是为了自己有个伴,但对于我们这种小企业要付出的内耗有多少你又知道吗?扣她们工资不是为了让她们去为那些内耗买单,是要贯彻请假制度,一般员工和骨干一样,不合理的请假不准备就是旷工

追答

不想与你辩论,只是说我们理念不同,适合你们就是好的,只是我自己绝对不接受这样的管理方式而已,说实在话,我见过上百家企业的相关制度,但这样的处罚制度还是第一次了解,只能说那适合你们公司。

追问

无论怎样,也感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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