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如题所述

非法采砂该向国土局举报。国土资源与规划委员会负责辖区采矿的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就是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查处等。

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国土资源局-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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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第四十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收费的标准和计收办法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
      (二)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三)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安全标准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四)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
      (五)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以及开采地下资源或者进行考古发掘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围垦湖泊、河流的;
      (七)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
      (八)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者指令的。

第2个回答  2014-09-01
向水务(河道管理)行政机关,一般称水利局或者水务局。
第3个回答  2014-09-01
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追问

去年这家采沙场就已经因为扰民被投诉过一次了,前几天从那里的工人得知他们老板没有执照的,那是不是属于非法采砂。他们老板除了在这里采砂,还在其他地方采石制砂,用的是浙江双金机械的设备,后来因为没执照什么的机器全部被拉走,这次绝对不能再忍了,绝对要为村民讨个说法。

追答

没有执照和国土资源部门的许可属于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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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4-09-01
向水利局或者水务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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