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我的身份证贷款买车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是他有意如此,而购得的车辆有没有用于共同生活,那妻子一方就有理由拒绝承担法律上的共有义务。

以下有个例子,供你参考:

宁波一丈夫“偷”妻子身份证 贷款买车

    核心提示:办理不了按揭,丈夫“借”了妻子身份证去买车,妻子却全然不知。作为二手车行,其妻子没有本人到场且没有书面确认情况下,应当知道不是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不属于善意第三人。

    办理不了按揭,丈夫“借”了妻子身份证去买车,妻子却全然不知。这样的奇葩事最近就发生在了宁波市民杨女士身上。  

    近日,一位女士反映,老公拿着她的身份证在嵩江中路与前河北路交叉口附近的爱驹汇二手车行去买车,因为他的身份证在银行是黑户,办不了按揭贷款,所以偷拿了她的,并没有经过她的同意。

    整理衣柜发现收据,追问显真相

    6月1日小编向杨女士了解情况,据杨女士回忆说:当时发现丈夫瞒着自己买车还是因为一次整理衣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张单据,一再询问下丈夫才说在二手车行买了一辆奥迪Q5,由于此前丈夫在银行有不良的信用记录无法贷款,因此丈夫通过杨女士的身份证贷款购买了车子。第一次单笔打给车行5000元,但是车行说不够,于是又汇款10000。但是第二笔汇款没有任何凭证。

    现在自己只想把15000元钱全部退回。经过一番交涉,车行老板只答应退还10000,剩余的5000却不予退换。“明明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私自购买,办理的信用贷款也没有征求本人同意,为何不把全部钱退还?”

    车行:先确认后否认,态度暧昧

    6月2日下午,小编电话联系了爱驹汇二手车车行,一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起初向小编确认有此事,但是电话被店里的另一位工作人员接听后又矢口否认说并没有15000元的事情,随后挂断了电话。

    随后,小编接到了杨女士打来的电话,杨女士告诉小编二手车行已经将10000元退还,但是5000元依然不愿退还。

    律师建议:丈夫单方面行为,一般应认定无效、

    随后,小编向甬泰律师事务所的许静芳律师进行了解,许律师根据网友的表述做出了建议:

    从该网友的描述来看,其丈夫是没有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作主以她的名义交了购车定金,是无权处分或无权代理,一般应认定无效。

    理由是:

    第一,从《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显然购车属于非日常生活需要,必须取得一致意见才能行使,因此,丈夫在没有与妻子平等协商的情况下,显然是无权处分。  第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有人在共同共有关系续存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以及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案当中的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作为二手车行,其妻子没有本人到场且没有书面确认情况下,应当知道不是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不属于善意第三人。故交易无效,应退还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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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2
个人觉得还是要跟他好好说下,毕竟是一家人,如果暴力一点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公诉,看这个上不上征信,如果上征信就要求财产鉴定,这样您只要还一半就好了,如果是不上征信的还可以缓缓,如果是上征信的不还的话是不可能的,不上征信的还可以拖一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01-18
出具证明证明其贷款不知情,比如笔迹鉴定,事件发生时的时间证据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1-12
不可能的事,贷款非常严格,必须本人签字办理才有效。
第4个回答  2019-01-14
这个问题有点严重的,需要好好沟通下了
这么大的事件都不商量下就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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