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在广州用35万向亲戚买了一间二手房(半送半买吧,房本来是我妈出资的,只是写他的名而已),税也交了,还几天就能拿房产证,但因突然急需周转,只能尽快的把房给卖出去。地产经纪跟我说只能卖28万,如果我在上一次买卖一个月内就转售,而且价格又低了2成:
1. 这样做会不会招至房地局或国税局怀疑?
2. 我是香港人,他们会不会以为我是洗黑钱?
3. 手续上我有什麽需要留意的地方?
4. 我要不要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我可是蚀本...
5. 我已经刚补了一次地价,我这次卖出去还要不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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