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面这个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能拿到赔偿金吗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经协商一致,员工XXX(身份证号:XXXXXXX)与XXXX公司同意于2013年10月28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公司将支付该员工补偿金人民币XXX元,员工应在劳动关系解除前办妥完工作交接手续。
员工在此确认双方无其他任何劳动纠纷或争议、无其他未结款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XXXX 员工:XXX
日期:XXX 日期:XXX
(已盖了公司的章了)

我的问题是:能拿到上面所说的赔偿吗?这个月的工资会正常发吧。

1、双方已经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就表示已对协议内容,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数额等相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不存在分歧,可以正常履行。

2、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应在几号发上个月工资,你查查单位所属地是否有《工资支付条例》,或者单位《集体合同》、你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明确了相关内容。打个比方,深圳市的规定是不得超过支付周期7天(如果周期是每月底,就是次月7日前发;如果周期是每月20日,就是27日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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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0
1、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2个回答  2013-10-29
可以的,一切都是按协议办事,你放心吧。如果不给的话,你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仲裁了。k
第3个回答  2013-10-29
原则上是可以的,如果不给的话你可以要求一个半月的
第4个回答  2013-10-29
可以拿到赔偿,工资也可以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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