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月前在单位工作中骨折受伤,公司一直压着不给上报申请工伤认定,最近三个月工资劳保也没有了,我想...

五个月前在单位工作中骨折受伤,公司一直压着不给上报申请工伤认定,最近三个月工资劳保也没有了,我想辞职后起诉。望众位有才之士帮我起草一封辞职信,谢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  《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根据这个规定,就是说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期间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也要由单位支付了。  “如果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我们用人单位大约需要给员工多少钱?”这要根据员工的伤残等级来确定,柑根据工伤鉴定标准,该员工最低可以评为十级,如果有内固定,如果治疗后有功能障碍,等级还要高,最终以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暂按十级伤残计算(你需要填上相关数据数据):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计算:本人工资X7=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辽宁省的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十级为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月工资计算,不得低于统筹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十级为8个月。  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6=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月工资X8=  以上4项,你可以看出单位应该支付哪些待遇,但是因为单位超过规定期限要承担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等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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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9
1、工伤尚未认定解决,不宜过早办理离职手续。
2、工伤认定,由员工本人申请认定的,自事发后1年内,我建议你首先向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提出工伤认定。
3、待工伤认定完毕后,你可以以公司不交社保或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为由,随时提出离职申请。
当然,我还是强烈建议你首先跟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如未果,在走相应的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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