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蒋师傅的肉进价是48块钱一斤。
二、处理价是36块钱一斤,这里边儿这个处理价36没有用,因为蒋师傅收的是
假钱所以蒋师傅赔的是成本也就是四斤肉的进价。
三、蒋师傅收了200元假钱,他拿着假钱去邻居那里换了200元真钱(零钱),现在等于蒋师傅没有赔钱,而是邻居赔了200元。
四、邻居去存钱银行没收了200元假钱,银行没收的200元假钱不能算进去,因为假钱根本不能花就算蒋师傅拿着也等于0。
五、邻居回来找蒋师傅,蒋师傅又把本来就属于邻居的200元退给了人家(因为蒋师傅使用假200元换来的真200元),这里边提到退还给本来就属于邻居的那200元也不能算进去。
解答:上面一共五个步骤,三、四、五、都不能算进去,看似跟蒋师傅有关系,实际上根本没有关联。
我们只要算蒋师傅给那个顾客的4斤肉,按蒋师傅卖给顾客的36元一斤来算(36×4=144元)
那个顾客给蒋师傅的200元是假钱,所以说等于根本没给蒋师傅钱,那蒋师傅收到的这200元假钱我们就把它设为:0元
(144+0=144元)
那个顾客给了蒋师傅200元假钱花了144元买了肉,蒋师傅不知道是假钱,又找给顾客找56元,等于蒋师傅白给顾客144元的肉,又白给顾客找了56元
(144+56=200元)
蒋师傅肉的进价是48元一斤,而优惠价是36,上面我们已经把卖给顾客36元一斤的4斤肉算进去了,现在我们只要算进价和卖出去的差价
(48元-36元=12元)(12元×4斤=48元)
最后把蒋师傅白给顾客的肉钱与白找给顾客的钱它们的和+肉的差价
200+48=248(元)
提示:
48=进价、36=处理价、4=斤数、a200假钱=0、b200=蒋师傅认为那是真钱
36×4=144(按处理价给顾客的肉钱)
b200-144=56(着顾客找的钱)
48-36=12(每斤肉的差价)
12×4=48(四斤肉的差价)
0-144=-144
-144-56=-200
-200-48=-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