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二十万没有问题,回家等两天就给,那会都腊月二十八了,快过年了我们也就回去了。后面他给钱的时候就只给了十四万,工人工资不够我自己还垫付了两万,但是我干了半年一分钱没拿到,还倒贴两万,他说明年给,因为是朋友,我们也没有留下凭证,现在都一年了,给他打电话发信息也不回,这个走法律程序能要到吗?除了工人能证明这个事情,没有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