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国土资源局

如题所述

许昌县东临鄢陵县,西邻襄城县、禹州市,南接临颍县,北靠长葛市,环抱许昌市市区。东西长46.8公里,南北宽37.8公里,土地总面积885.2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404个行政村,总人口71.12万人。总耕地面积100.70万亩,人均耕地1.42亩。

马光伟 党组书记、局长

闫建立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程伟功 副局长

王翠红 副局长(女)

任全会 副局长

魏有才 纪检组长

周春明 工会主席

王玉凤 党组成员(女)

徐长付 党组成员

高培 党组成员

马光伟简介:河南郾城人,1969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法律专业。1991年4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禹州市褚河乡政府、古城镇政府及许昌市国土资源局用地审批科、国有土地二所、地产交易中心、纪检监察室、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事教育科任职;2008年至今,任许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许昌县国土资源局设办公室、用地审批股、规划股、耕保股、政策法规股、工会办公室、矿产资源股、纪检监察室、信访办、土地利用股、地政地籍股、国土所、土地收储中心、人事股、宣传教育股、行政服务股、信息中心、计划财务股、土地整理中心、农宅审批股、土地交易中心、督查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推进区分局、11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共计271人。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100076.15公顷。其中,农用地76066.72公顷、建设用地23762.27公顷、未利用地247.16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6%、23.74%、0.26%。在农用地中,耕地75238.22公顷、园地87.01公顷、林地741.49公顷,分别占农用地的98.91%、0.11%、0.98%。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7229.6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771.0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761.57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的72.5%、15.87%、11.63%。全县未利用土地共247.16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三个不报批”规定,全面加强耕地保护责任,形成“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活动,保证了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少、质量不降、用途不变”。2010年,完成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7个、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个。其中,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张潘、五女店、蒋李集、榆林4个乡(镇),累计总投资1812.36万元,土地开发整理面积1407.52公顷,新增耕地73.86公顷,净增耕地率3.83%以上;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陈曹、榆林、河街、桂村4个乡(镇),累计总投资494.505万元,土地开发整理面积109.89公顷,新增耕地45.48公顷,净增耕地率51.32%。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75756.8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65017.35公顷,保护率达到85.82%。重新建立了耕地占补平衡台账、基本农田补划台,设立和维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87余块,刷新耕地保护固定标语154余条,面积达到10.89万平方米。2010年,许昌县向许昌市政府上报项目占用耕地464.2303公顷,补充耕地464.2303公顷(许昌县补充耕地166.5853公顷、许昌市补充耕地135.1995公顷、异地补充耕地162.4473公顷)。

【土地利用管理】全年共公开出让土地43宗,总出让面积2789亩,获土地出让金6.7842亿元,比去年出让金4.0131亿元超出2.7711亿元。其中,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面积7.96亩,出让金237万元;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2宗,面积2781.04亩,获土地出让金6.7605亿元。全年以划拨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5宗,面积1259.48亩。全年收储土地88.97亩,储备库土地达427.78亩,已出让储备库土地2宗,面积159.66亩,获出让金1.14亿元,土地纯收益0.84亿元,通过土地抵押为政府融资贷款1500万元。共建标准厂房3.8万平方米,入驻企业5家。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许昌县以“加快发展”为主题,按照公布的国土资源部“双千”工程及落户许昌县的省市重点项目名单,保障土地供给。全年共上报建设用地15个批次,其中,乡镇建设用地5个批次、1028亩,城市建设用地9个批次、3437亩,单独选址1个批次、70亩,合计报批4535亩。全年共收缴国有土地年租金87余万元,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36宗,面积87.82公顷,抵押金额1.863亿元;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9宗、21.3公顷,转让金额3125万元。

【土地出让】2010年,共出让土地43宗,土地出让金突破6亿元,比2009年超过2亿多元。

【全力支持许昌新区建设】围绕许昌新区发展目标任务,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改革创新,深挖农村土地潜力,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加快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做好宅基地换楼房的土地运作,强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加快许昌新区发展进程。2010年,许昌新区内1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建设安置房12.86万平方米,完成拆迁557户,完成投资12.68亿元。按照许昌新区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新区迁村并点规划,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采取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因地制宜,加大农村居民点的整理,适度撤并自然村,建设中心村,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聚,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矿产资源】许昌县已发现4种矿产、8处矿产地。其中,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煤、铁、磁铁、高岭土4种,部分重要矿产已达详查程度。矿产资源主要分布于许昌县西部,被新生界地层覆盖,位于地下500~1300米处。主要有泉店煤矿、武庄铁矿、灵井镇泉店村和桂村乡水道杨村附近的铁矿和磁铁矿3个矿区。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许昌县按照对矿山企业资源储量开展动态监测的要求,对矿山企业提交的《2010年度资源储量检测报告》进行初审,并报上级再审并达到规定要求。开展矿山企业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应检矿山企业1家,实检1家,年检合格1家,年检率100%,检查的矿山企业数占矿山企业总数的50%。通过开展矿山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对采矿权人拖欠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未交采矿权使用费的依法予以追征,不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的年检不予通过,提高了矿产资源规费征收率。

【矿山环境治理】认真开展安全河南创建活动,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彻底清理”的要求,对许昌县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进行清理排查,经排查,许昌县的矿山企业不存在无证勘查、无证开采、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矿山企业堆积存放的衍生物存在滑坡、崩塌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树立警示牌,告知周围群众避险;发放明白卡,载明出现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及相关责任人的联系方法;选拔群测群防监测员,监测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协助撤离群众,保证因洪涝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执法监察】2010年,重点开展了日常动态巡查、公路沿线区域重点督查、卫片执法检查3项活动;建立了土地巡查报告制度、违法行为分析报告制度、巡查数据统计制度3项制度,维护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2010年,共开展动态巡查233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83宗,立案34宗,结案34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起,移送公安机关4起,开展集中拆除行动18次,收缴罚款357.65万元。

【信访工作】完善土地协管员制度,积极发挥土地协管员身处一线的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处理;开通“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专人接听;高标准配备信访工作办公条件,配齐工作人员。多渠道、多途径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6人(次),调查处理群众举报、上级交办、转办等信访案件17起,调解矛盾纠纷8起,阻止违法越级上访10起,信访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95%以上。调查处理“12336”信访举报案件27宗,结案率100%。

【卫片执法】2010年,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有关部门参加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全县14个乡(镇)分成3个工作区,由国土局党组成员任区长,全权负责辖区内的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事宜;制定国土资源土地违法处理办法,公布办事流程,纪检监察部门对办事流程全程监督跟踪,严格要求按程序办事。经过努力,2010年,许昌县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由76%下降到1.9%。

(封志杰 赵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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