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问的多余,19年年底 我在云南某公安局当辅警,2月1日离职,但是目前为止 多发了两次工资给我,合计4000元人民币,上班的时候了解到,辅警工资是当地政府发放的并不是公安局直接发放,我该怎么办,归还给谁?
跟单位反馈给事情,让对方去决定事情如何处理。当然也要留下自己已经反馈的证据。
将多发的工资流水记录下来,在单位核对时不会出现扯皮的现象。
一正一负,银行似乎完成了一个对冲交易,你的帐户余额没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