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么办?

你好,我问一下,我弟弟,前几周在工地上,在路过建筑门时门突然倒塌,导致我弟腰椎骨折,医生说至少一年多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住了几天医院,动不动就把药停了,现在甲方让我们出院,并且威胁我爸要用1万块钱,私了,您我说我该怎么办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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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4


    工伤认定书拿到手的,医疗期结束可以带资料去社保局申请医疗费的报销,这个是按照目录来报销的,但是有些地区报销的十大给单位账户,然后单位再打给职工的,如果你那边的社保局也是这种情况,你也可以出个情况说明单位盖章,要求报销的药费打到自己账户。

    认定书拿到手后,如果还有劳动能力鉴定书,那么按照伤残等级还能在社保局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当然如果没有等级,就没有这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

    停工留薪期,单位必须正常发正常的工资福利,如果不发或者少发,职工就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你自己在家摔伤的,这肯定不是工伤了,治疗时自己刷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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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5-14
先协商,不能协商的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伤残鉴定,然后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对仲裁不服的去法院起诉,走法律程序时间比较长,建议能够协商解决。
第3个回答  2020-05-06
向劳动部门提请工伤认定,按工伤进行赔偿,另外像你这个情况可以提出伤残等级认定,按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第4个回答  2019-12-14
肯定不能私了,要和对方谈判,如果这是属于工伤,肯定得要他们赔偿呀,如果对方不肯,甚至威胁恐吓你们,建议直接报警,还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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